《勞基法》修正所引發的風波,彷彿是昨天才發生般,令人記憶猶新。而自去年修正通過以來,各界發現對原有工作模式,以及生活節奏,甚至是台灣這個社會長久來所建立的信賴關係,都有不小的衝擊。
誠然,這部《勞基法》的形成,一開始其實是參考自工廠管理法等法令,也就製造業思維下的產物,以目前台灣以服務業為主的產業結構來說,自然是有調整,甚至是重新制定的必要,然而,我們必須了解到,任何法令的修正與制定,都不是一蹴可及的,尤其在現代,社會的價值觀改變節奏如此迅速的狀況下,要能夠蓄積能量,推動修法,困難度可說是有增無減。舉例來說,一部《公民投票法》,花了近20年的時間,才終於三讀通過,卻還有許多待討論的空間,至於專門規範政黨的《政黨法》,也在近25年的推動之後,總算於本月三讀通過,解決了長久以來在法律上,政黨只能回歸到人民團體法的「政治團體」專章去處理的窘境。由上述兩個例子,我們也能大概了解到,若不是有著強烈的社會共識,或是亟待解決的問題,修法絕對是最後的手段,因為實際上,這是一條漫長且荊棘滿布的道路。
也許,許多人都有政府與所謂「資方」共同欺壓「勞方」的刻板印象,然而讓我們將視角拉遠一點,事實上,真實世界的狀況,遠比我們長久以來習慣的勞資二元關係觀點,來的複雜。家裡旁邊的塑膠射出小工廠,田邊的小紡織廠,這些撐起台灣經濟的中小企業的老闆,可能都是平常遇到會停下閒聊兩句的,他們的員工,也可能都是你我老家的街坊鄰居,有的甚至一輩子就在同一間工廠,這些都是身在台北的我們難以想像的,卻是他們的日常生活,然而現在我們用勞方資方的觀點,一刀切開了這珍貴的社會信任關係,只要是老闆、管理階層,都被劃到資方,都是只想壓榨員工的惡魔,因此,勞方逼不得已,只好挺身對抗,任何持平而論的,或是站在「資方」立場的觀點,全部都被消音,一個社會,被硬生生化成兩邊衝突對立的修羅場,然而鬥爭之下的兩方,全都不是贏家,真正獲利的,卻躲在背後暗暗收割成果,這樣的台灣,我們都快不認識了。
是的,這些中小企業的老闆,他們是資方,但是,放在現今全球化的供應鏈中來看,他們可能比所謂勞方還沒有尊嚴,勞方還有《勞基法》跟社會輿論的聲援,而這些夾在大廠與勞工間的老闆們,一方面面對大廠的殺價、新興國家的成本競爭,另一方面又要面對社會與勞工對他們的批判,長久之下,等到這些中小企業一個個倒下,到時才真的是台灣的大危機。
同樣的情況,換到大都市,也正在發生。在我們紛紛鼓勵年輕人創業,鼓勵新創的同時,其實也是在傳達一個「變成資方」的理想,然而試想下面的狀況:假設你是一個新創軟體公司的員工,充滿著熱情與理想,然而你的老闆告訴你,因為《勞基法》的關係,假日請不要來辦公室加班,因為按照法規,就算你只來1個小時,老闆還是要付你4個小時的加班費,因為公司剛創立,真的沒有多少資金,所以拜託你配合,你或許會覺得很難過,於是你只好在家或找咖啡廳工作。而另一方面,假設你是一家台北咖啡廳的員工,從草創就一直工作到現在,然而有一天老闆告訴你,因為《勞基法》的關係,以往假日我還可以排你加班,因為現在餐飲業的競爭太激烈,成本考量之下,只好不排你假日的班了,假日老闆另外找計時的來擋一下,你也許會覺得失望,因為按照原本的工作模式,假日加班拿到的加班費,是可以讓自己在負擔台北的高生活成本之外,還有餘力存下的,然而現在少了這份收入,假日只好另外找兼職的來貼補收入的空缺,再換個角度來看老闆的處境,由於臨時人員,通常對工作的熟悉度遠遠比不上正職ㄋ的,而如果要重新訓練,對於老闆自己也是一種負擔,但如果不訓練,長久下來也只會拉低服務品質,於是最後,老闆也可能只能忍痛選擇假日不開店。
上面敘述的狀況都是真實發生的,而我們可以看到,勞工的勞動時間與本質並沒有減少或消失,卻都因為過度僵化的制度,讓本來體制內的勞動,跑到更難規範的灰色邊緣去了,這樣的結果,真的是我們要的嗎?而我們真的可以一邊鼓勵創業,讓所有人懷抱著成為「資方」的夢想,一邊卻舉起「勞方至上」的大旗,把所有「資方」打成邪惡的一方之後,再加以綑綁,就以為問題解決了嗎?
勞工的問題自古以來,就是個沒有標準答案的大哉問,而這正好說明了,這是一個看法各有千秋的課題,於是我們自然無法用一部《勞基法》作為這個問題的標準答案,但在社會找尋這個答案的過程當中,我們至少該保留討論與例外的彈性,來保護我們在找尋平衡點的道路上,不至於讓爭論與衝突,傷害了我們長久以來建立的,民主社會的價值。
*作者為國會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