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太魯閣號事故,釀成至少50人罹難,百餘人輕重傷,肇事人李義祥在花蓮地檢聲押後,下午法院裁定李義祥新台幣5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花檢對裁定不服提出抗告。
花蓮地院今天裁定李義祥以新台幣5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在花蓮縣花蓮市,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且不得接觸相關證人或與此案邊坡安全防護措施計畫工程有契約關係的人。
花蓮地院認為李義祥涉犯過失致死罪嫌重大,造成乘客嚴重死傷,可預見將來極有可能伴隨高額民事損害賠償請求,讓李義祥有高度逃亡、滅證的動機,但因此事故發生直接原因是貨車滑落邊坡撞擊火車,無勾串可能。
另外,此事故案發現場及其他相關證據已由檢察官進行蒐集,李義祥湮滅證據的可能性非高,李義祥和他人責任分配等過失責任部分,勾串風險也非重大,何況李義祥有固定職業和住所,縱使高額民事責任可能導致李義祥逃亡的危險,也得藉由具保、限制住居與限制出境出海的方式,減低逃亡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