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應有權立即做出軍事回應 國會兩黨看法分歧
共和黨籍的威斯康辛州聯邦參議員強森(Ron Johnson)接著問:「然後呢?」凱勒則直言:「我不知道。」美國杜克大學(Duke University)政治學教授費佛(Peter Feaver)表示,總統下達使用核武的命令,「必經各層人員」簽字認可,包括法律顧問,「總統無法獨自1人按下按鈕發射核彈」。歐巴馬時期的國防部次長麥肯(Brian McKeon)則警告,輕易改變使用核武程序,恐怕會事與願違。
麥肯表示:「如果我們改變下令(使用核武)程序,只是因為不信任現任總統,那只會害到下一任總統。」部分參議員則認為,總統有權在特殊情況下,立即做出軍事反應,共和黨籍的佛羅里達州聯邦參議員魯比歐(Marco Rubio)說,「當美國遭受攻擊時,總統要有能力做出回應」,而不是聽從一群「碉堡中的法律顧問」的意見。
共和黨籍的愛達荷州聯邦參議員瑞許(James Risch)坦言,「每當談到總統與國會權限區分時,就會有立法爭議」,不過他也強調,北韓政府不應錯誤解讀這次聽證會的內容,「他(川普)會採取必要措施來保衛國家」。民主黨籍的麻薩諸塞州聯邦參議員馬基(Ed Markey)則說:「我不認為這次聽證會上的保證能讓美國人民滿意,我想民眾依然認為,川普輸入核彈密碼,就跟使用推特一樣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