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16日舉行行政立法便當會,討論《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為了避免過去自辦都更案,實施者圈地行為,未來公辦與自辦都更必須經過三道把關程序,包括明訂都市計畫劃設「更新區域」、都更審議委員會,與不同意戶聽證會,都更案只要有一戶反對,就必須走聽證會程序,經過上述三道程序仍未解決爭議者,基於公共利益維護,地方政府得執行代拆,但拆除以前,仍必須就拆除方式、安置進行協商,釘子戶提起行政救濟,不會影響政府執行代拆程序。
《都更條例》在文林苑都更案被大法官會議認定違憲後,內政部方面為了都更政策,與地方政府經過多次協商,今天終於將草案送行政立法便當會討論,預計下周四在行政院院會討論。
全台30年以上老屋共384萬戶 雙北佔32%
行政院副發言人張秀禎表示,根據內政部統計資料,全台屋齡30年以上老屋有384萬戶,其中雙北佔了其中的32%,預計10年後老屋比率,將增加到597萬戶,20年後更增加到740萬戶,老屋衍生的公共安全問題,有必要透過《都更條例》進行解決,讓政府透過都更推動,改善人民居住品質,同時提升經濟動能與周邊內需。
花敬群表示,內政部針對都市更新,已透過三法多管齊下,其中《老屋重建條例》今年5月總統府已公告,《國家住宅都更中心條例》目前則在立院審議當中,今天討論的《都更條例》,則將提供都更所衍生圈地與釘子戶的重要機制。
花敬群表示,過去都更審議委員會,在都更案件審查,已流於容積獎勵的審查,對於都更衍生爭議,缺乏爭端解決機制,因此,本次條例修法,對於都更審查,設定了三道把關程序。
花敬群: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將實質審查都更案件劃入必要性
首先,所有都更案,必須結合地方都市計畫,未來每個縣市政府都市計畫,都要劃定都市更新地區,區域外的都更申請,則必須先經地方都委會,審查其公益性與必要性,才能進入都更程序,以往惡意圈地的都更實施者,將在審議過程被排除。
第二,即便是都市更新區域內的都更案,仍可能有圈地問題,因此,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針對都更案件被劃入的範圍,將實質審查其劃入必要性,如果沒有明確必要者,在審查過程將予以排除,花敬群強調,「未來都更審議委員會,將會變成都市更新爭議處理委員會,不會再像過去一樣,只是審查容積獎勵。」
「未來只要一戶反對,地方政府就必須強制辦理聽證」
第三,在充分討論都更必要性後,都更單元內仍會有少數住戶,基於個人情感理由,或相關補償利益談不攏等因素,反對都更推動,為保障少數權益,未來只要一戶反對,地方政府就必須在都更計畫核定以前,強制辦理聽證,花敬群表示,舉辦聽證目的,是透過外部專業者與聽證設計,讓問題浮上檯面,透過聽證程序,讓外界了解,都更無法推動的原因,倒底是惡意圈地或是價格談不攏的惡意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