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立院國民黨質疑黨團辦公室外被新增2支監視器,且對照品牌型號,發現其具有錄音、人臉辨識等功能,懷疑遭政治偵防,立院秘書長林志嘉28日列席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就「安全與人權-國會以安全之名廣設錄音影監控系統及警察近期多起執法爭議事件侵害人權」進行專題報告。林表示,立法院長游錫堃於23日的立院院會裁示,調查釐清相關疑義,並向各黨團報告說明,在妥善處理之前,國會安全監控系統工程,暫停施作。
林志嘉表示,立法院國會安全監控系統,自2001年開始建置,2003年辦理第二期設備擴充、2004年完工啟用,此後續於95年汰換數位主機設備,2009年擴充整合更新異地備份機制設備,2010、11、12、14年等4個年度亦依據院內各單位建議、轄區維安需求分別增設、擴充及整合監控系統設備。
林指,立院因屬民意機關對於民眾參訪較行政機關更為開放,須借助監控系統輔助,方足以因應各項維安需求;因監控系統設備已逾5年使用年限,各項零件故障情形甚高、鏡頭老舊磨損;另隨科技進步,為確保資通安全,所以在去年辦理國會安全監控系統汰換案,並依據資通安全管理法及行政院頒訂之各項資通安全規範與標準,「提升國會安全監控系統品質」。
林志嘉指,本次安全監控系統汰換案皆依程序,並採最低標為得標廠商方式辦理,去年12月決標,今年3月開始施工,設計監造商為百大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得標廠商為宸鼎國際有限公司,由其購買慧友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之攝影機產品;全案項目包括數位監視系統、停車管理系統、監視系統網路、教育訓練、人員駐點維護、初始資料建立及電子地圖圖說製作等。
林稱,經院長游錫堃指示相關處室調查整理,本次共汰換安裝603支攝影機(監視器),其中557支為既有安裝數量、設點不變;另於廣場、圍牆、車道、停車場及逃生梯(門)等公共安全和治安維護考量,由設計監造商進行整體檢討規劃,分別於院長官邸、新店典藏館、住宿會館地下車道、研究會館、黨團辦公室外廊、警察勤務所等場地的公共區域加裝46支,「院方理解委員的疑慮,本次基於公共安全和治安維護考量所新增攝影機,若各界仍有疑慮,將再行評估是否安裝。」
林強調,台灣是民主國家,立法院為國家最高民主殿堂,絕不容許侵犯人權、政治偵防相關行為,國會安全監控系統案內的攝影機,是舊有設備汰換,新攝影機只用於錄影,並未規劃也未購買錄音、遠端監控及傳輸功能,立院使用系統,亦不支援攝影機的人臉偵測功能。另外,基於維安考量,避免換裝時期有錄影漏失之情形,本案新、舊攝影機暫時併存,測試完成後即會將舊攝影機拆除,「部分黨團如對攝影機更新有疑義,可切結不安裝,本院都予以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