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早上,一個女老師在馬路邊走邊吃早餐趕上課,竟被員警以「我沒看過妳」為由臨檢,拒絕後更因一句「真的很蠢」,被以妨礙公務罪嫌,搶奪手機、施以大外割壓制、逮捕上銬、全身搜查、拘留警局九小時。聽到影帶上詹老師被大外割摔倒的尖叫聲,令人不忍與憤怒!員警之長官竟然還說,民眾配合查驗身分證,一分鐘即可完成。這種完全沒有法律、人權觀念的人,是我們法律的守護者與執行者。真不 知這只是幾位員警的想法,還是大多數的警察同仁都是這種觀念?
這個警察違法盤查、壓制拘留的事件,很多人都說是「李永得事件」的翻版。嚴格來說,「李永得事件」只是詹老師事件的上半場-違法(或擴權)盤查,當時李永得一身便裝拖鞋去超商買飲料,遭員警查問身份,質疑警方過度執法,所幸當場有其他民眾解圍而未被員警強制帶回偵訊。
我們不知道這兩個違法盤查、侵害人權的偵防方式,是例外還是例行?但以事後警政單位的發言,應該可略知一二。「李永得事件」後,北市警保安大隊澄清,員警依經驗法則,隨機請「可疑」民眾出示證件盤問,是係依法執行。「詹慧玲事件」後,警方還呼籲民眾遇盤查只要配合,一分鐘即可完成。這種觀念,不禁令人懷疑,類似這樣民眾被侵權盤查的事件是否每天都在發生?所以,我們應該支持、聲援詹老師的提告,促使警方在行使公權力時,能確實遵守法律的界線。
除了警察侵權違法盤查外,「詹慧玲事件」還有一個更為嚴重的問題:警察執行公權力時,或因訓練不足、或因情緒控制不夠,聽到一句「這樣真的很蠢」便以不合比例原則的方式,壓制民眾,更是令人無法接受!試想,一個小民,尤其是女性朋友,一輩子可能未曾跟人肢體衝突過,竟然在公開場合被大外割摔倒、壓制在地,對方還是一個號稱人民保母的警察,所受的外傷和內心的創傷,要何時何日才能平復?
這個事件,讓人回想起二月底新北板橋一個「黑絲襪貴婦夾警頭」的社會新聞。該中年曹女違規停車,採買出來見BMW愛車被拖吊,大叫「我繳罰單、車子放下」,員警問她有無車鑰匙,曹女在找鑰匙的同時,車子被吊走,於是爆怒飆罵員警誤導(以為有鑰匙就可以不用被拖吊)。後見無法挽回拖吊命運,曹女一邊離開一邊還罵警察,員警乃向前予以警告後強力把她壓制在地,當時曹女奮力反抗,抓傷員警臉部,還用穿著黑絲襪的雙腿夾住員警頭部,最後才被員警以辣椒水制伏。從民眾的攝影鏡頭顯示,當場民眾是聲援該曹女,認為員警在曹女離開後,不需要再向前壓制曹女。
員警需要現代化的人權教育
其實,基層警察的工作包山包海,如勤區查察、巡邏、臨檢、守望、值班、備勤、犯罪偵防、交通執法等等,非常辛苦。有時面對罪犯、尤其暴力犯罪,更要以身犯難,自身安全也常受到威脅。但是,在員警執行法律的過程中,因為牽涉民眾的人權問題,其分寸的拿捏,便也非常重要。這除了需要累積經驗外,更需要不斷的內部檢討與在職教育。否則,難保類似美國佛洛伊德遭警察壓頸致死的案件,不會在台灣社會出現。
所以,即使最近警界因為松山分局、北投分局陸續出包,已經灰頭土臉了。我們還是要向勇敢的詹慧玲老師致敬,除了在事發後立即出面指控員警不當盤查、執法過當,三天後更重回扣留她的派出所報案,提告員警。詹老師說得好,「今天這麼多人出來迎接、鞠躬哈腰、輕聲細語接待,真的很荒謬。」「長官的說法是說,花一分鐘就可以的事情,為什麼要花那麼多時間,我覺得這是不對勁的,我覺得人民的自由不管什麼原因,一分鐘都不能浪費,那我希望的到的結果是,所有曾經有類似遭遇的朋友,都得到心理的安慰。」
勇哉!詹慧玲老師。
*作者為精神科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