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既然它已不適合當作非核家園後的基載替代,而且在台灣夏季尖峰用電時刻發電效益不高(祗有6%),所以根本上是不符合台灣當前迫切需要尖峰時段「增加供電」及「削峰」的需求。反而其它太陽能、陸域風力發電丶潮汐發電丶地熱發電丶沼氣生質油發電,都比離岸風力發電在夏天的尖峰時段供電效果要好很多,但它們的躉購費率反而低很多丶甚至沒有。
至於離岸風力發電是否可以成為台灣未來外銷服務的品項?如以目前風力發電機來看,台灣毫無機會;就算加上海上更多複雜的因素來看,因為涉及各國政府採購的政治因素,台灣在亞洲的政治地位,看來幾乎完全沒有機會。所以從發展臺灣離岸風力發電產業外銷丶輸出服務的角色來看,完全是不切實際的單方想像。所以盲目發展離岸風力發電系統,恐怕根本是把大錢丟到大海裡!絕對必需重新檢討!倒不如以國際競標的方式,讓得標的外國廠商為了降低成本,而與國內業者合作分工,反而有機會發展出國內外合作的模式來。
五丶冬天替代燃煤電廠的功能:
為了增加離岸風力發電躉售費率每度6元的正當性,支持者提出離岸風力發電在秋冬可以替代燃煤發電,以減少中部地區的空污問題。減少空污大家都支持,問題是離岸風力發電並非基載,以非基載電力如何能替代基載電力呢?例如夏天怎麼辦呢?夏天風力小所以在春丶夏天燃媒火力發電廠還不是一樣要照樣啟用;而且風力發電不穩定,就算秋冬也不能完全替代,反而造成電力不穩定管理的難題。用非基載電力來替代基載電力是增加台電公司電力調度管理的新的挑戰及困境。
不過就算具有部份替代燃煤發電廠的功能,減緩污染的問題,也不足以正當化其不採取「國際競標」的理由。
離岸風力發電環境影響評估尚未完成,尚未正式簽約,應該還有重新檢討的空間。目前3GW採蔓購費率6元,而不採取國際競標的政策,如果不重新檢討,將來可能演變成「錯誤的政策比貪污還嚴重」的批判,很可能衍生出嚴重的政治風暴;而且也會傷害到「2025非核家園」的政策美意,所以不得不提醒政府及大家共同來關心!
*作者為前台南縣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