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7位法官、判3次無罪」洩密案二審高院開庭 馬英九:我沒有犯罪

2017-11-28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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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馬英九被訴洩密案,高院28日上午首次開庭。(蘇仲泓攝)

前總統馬英九被訴洩密案,高院28日上午首次開庭。(蘇仲泓攝)

前總統馬英九涉洩密案遭檢方提起公訴,高院二審今(28)日首度開庭。馬英九庭訊後再強調,「沒有濫用總統的權力,我更沒有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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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起因於2013年,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向馬英九報告,王金平、柯建銘疑涉司法關說後,馬英九因召集時任閣揆江宜樺和總統府祕書長羅智強商討對策,被檢方認定洩密起訴。

台北地院先前認定,馬英九依《憲法》賦予總統的「權限爭議處理權」,因應可能爆發的「院與院之間的爭執」,緊急召集江宜樺等人商議。雖洩密但具有「阻卻違法事由」,今年8月判馬無罪。

20171128-前總統馬英九因洩密案風波,於28日上午前往台灣高等法院出庭。(蘇仲泓攝)
馬英九因洩密案風波,於28日上午前往台灣高等法院出庭。(蘇仲泓攝)

「院際調解須超然中立」 北檢稱馬是「人際調解」 

但北檢不服再上訴,在今日開庭時主張,馬洩密給江宜樺、羅智強的行為,並不是行使「院際調解權」,而是國會議長、在野黨黨鞭所涉的關說司法爭議、法務部長應負的政治責任、以及政局變化。

檢方認為,總統行使「院際調解權」必須保持超然、中立仲裁,且以溝通交換意見為主,但馬當時已涉入爭議,不應將「人際調解」擴張解釋為「院際調解」,請求改判有罪。

柯建銘律師團:若是院際調解,怎會只找行政院長?

立委柯建銘委任的告訴代理人律師團也主張,若真認為馬行使「院際調解權」,也應兩造到場,怎會只找行政院長,「其實本案就是單純被該洩漏的秘密與個資被洩漏了,跟憲政無關。」

20170116-前行政院長江宜樺「長風文教基金會」成立茶會.董事長.江宜樺.(陳明仁攝)
柯建銘律師團主張,若真行使「院際調解權」,也應兩造到場,怎會只找行政院長?圖為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資料照,陳明仁攝)

「馬不是辦案人員」 辯護律師團:不受偵查不公開限制

馬英九辯護律師團則表示,當時司法關說案引發的,是即將造成嚴重對立的政治風暴。司法應尊重總統治國的判斷,更何況馬不是辦案人員,不受偵查不公開原則的限制。

稱連夜會商「是處理將來的憲政風暴」 馬英九:不是要鬥倒誰

馬英九也說,洩密案已經有7位法官3次判他無罪,確認當時司法關說案屬於重大國家事務,與一般社會大眾權益有關。他是基於總統在憲法上的權力與責任,努力維持政局安定,「絕對沒有濫用總統權力!我沒有犯罪!」

20171128-前總統馬英九被訴洩密案,高院上午首次開庭。圖為馬離開高院前,向媒體發表聲明。(蘇仲泓攝)
馬英九指出,洩密案已經有7位法官3次判他無罪,確認當時司法關說案屬於重大國家事務。(蘇仲泓攝)

馬英九強調,他當時召集江宜樺、羅智強連夜會商,「是為了處理即將面臨的憲政風暴,維護司法獨立與公正,而不是要鬥倒誰!」

「難道凡事都要先請示檢察官?」 馬籲高院確立總統行政權限

馬英九表示,他對北檢的起訴與上訴表達遺憾,認為總統在憲法上的固有權力,遭到檢方曲解。他說若依照檢方邏輯,總統與行政院長將無行政權可言,「難道凡事都要先請示檢察官?這樣如何治國!」

馬英九另指出,希望高等法院能夠確立憲法上總統的行政權限,「讓未來的總統安心依憲法治國,不要再有這類無謂的糾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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