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彎北違法商業宅》北市府「分工不合作」 釀20年違法共業「奇案」

2017-12-01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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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大直一帶的大彎北段商業宅,晚上亮麗的夜景下,潛藏千戶違法使用,北市府對於處罰卻一籌莫展。(陳明仁攝)

台北市大直一帶的大彎北段商業宅,晚上亮麗的夜景下,潛藏千戶違法使用,北市府對於處罰卻一籌莫展。(陳明仁攝)

大彎北的違法商業宅問題持續延燒,2016年遭監察院以疾言厲色糾正,柯文哲稱此為「歷史共業」。事實上,公務體系疊床架屋,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這起「三不管」地帶持續存在?都發局成員並不諱言,造成今天的情況「所有人都有問題!」而在柯文哲看來,公務員間的「分工不合作」及民眾的「知法犯法」,是這起事件的根本原因,但有趣的是,最後關頭,柯市府顯然也利用了公務員的「分工不合作」舊疾,來達到「表面裁罰」,實則「暗渡陳倉」的個人政治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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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調查報告 「坐視縱容,顯有違失」

監察院2016年8月的調查報告指出,大彎北的「坐視縱容,遲遲未能有效管理、遏止及查處…違規事實之處理與稽查作業長期消極放任,坐視縱容,應為而不為,遲遲未能有效管理、遏止及查處,顯有違失。」

都發局官員對大彎北一案表示,這是個20多年的積習。建商一開始就「掛羊頭、賣狗肉」,在台北市,建商也知道商辦大樓不好賣,因此,投機地用亮麗的名稱包裝閃躲,賣出後,運用二次施工,使成為違法商業宅,建商看準住宅屬於私領域,都發局根本無從進入審視用途,加以住宅不易擾鄰,鮮少遭周邊檢舉,多達千戶的大彎北民眾心存僥倖,投機認為政府不敢處理,貪圖及冒險心態也跟著來,都發局官員分析,住家百分百知道此區不該作為住宅使用,因為光是研究報告就顯示該區房價較周邊至少便宜2成,實際了解,更只有市價的一半!

為了處理此案,市府曾函文內政部詢問,為完善這些違法者的權益,內政部依舊要求要有完整的程序才能懲處。

市府必須視察是否作為住家 但沒人會開門

首先,給予住戶行政指導的現勘通知,告知市府人員將前往視察是否作為住家使用,不過,都發局人員相當清楚,屆時100戶勢必有高達99戶不會讓官員進入,內政部指引出方向,第二步,間接引用水電或稅籍資料判定違法,最後,讓住戶有陳述意見的機會,才得以開罰,用以上述三步驟來完善應保障的民眾權益。

20171130-專題配圖.大彎北段商業宅,潛藏千戶違法使用待罰,有些依外觀疑似作住宅用。(陳明仁攝)
在台北市,建商也知道商辦大樓不好賣,因此,投機地用亮麗的名稱包裝閃躲,賣出後,運用二次施工,使成為違法商業宅。大彎北段商業宅外曬衣物,疑為住宅使用。(陳明仁攝)

都發局指出,都發局前往民間大樓時,依法只能基於「公安」理由,但公安往往存在於公共空間,都發局根本無法進入室內,衍生民眾得以二次施工作住家用途的空間。因此,民眾申報的稅籍,成為市政府唯一可以與現實結合的資訊來源。不過,都發局認為,現在沒法一次到位的改革,可以做的是先往稅賦公平前進,至少在稅種上要公平,12月以前,市府會前往現勘,1月起開罰。

北市近3萬戶「違建」 還要繳住宅稅、營業稅

柯市府高層認為,過去,稅捐稽徵處在核給民眾稅種時,對所在土地使用分區可否作為該用途不在乎,對於是否「核實」出現相應的使用不關心,就連都發局基於業務需求,希望得知稅處的作業方式,稅處也不願多講,才會造成大彎北的「怪案」,即明明不合法,政府卻仍課以不該有該用途的稅,就如同北市近3萬戶「違建」,卻還得繳交「住宅稅」或「營業稅」一樣的詭異,不但政府施政邏輯錯亂,小市民更是不爽,明明繳了錢,還要被拆,簡直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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