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本月28日在中國大陸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5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力2年,由於李案為首起台灣人在中國大陸以此罪名獲判有罪者,台灣民眾在對岸的犯罪議題,頓時引起關注。據陸委會獲得對岸司法單位提供的2015年資料,台灣人在陸獲罪判刑者約有1300多人,但更具體的犯罪情況與樣態不明,陸委會也坦言無從掌握。陸委會也坦言,兩岸司法互助有部分遭到推遲,情資交換及相關通報則沒有停擺,防治工作仍然保持一定程度的合作。
陸委會表示,法務部負責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在一次相關的工作會議中,陸方曾提及台灣人民在陸的服刑人數,約有1300多人,但其中的政治案件及被剝奪政治權利人數,陸方並沒有提供相關數據。
由於陸委會現與國台辦及相關單位的文件互通,已顯著停擺,兩岸其他方面的互動是否繼續,也引發關注。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對此表示,兩岸協議的落實及執行,攸關兩岸權益的福祉,陸委會有主動與陸方保持互動,相關通報也沒有中斷,陸委會會去檢視現有的21項協議運作情形,當中包含16項經貿協議。
兩岸司法互助 確實遭到部分推遲
不過,邱垂正也坦言,兩岸司法互助確實遭到部分推遲,情資交換及相關通報則沒有停擺,防治工作仍然保持一定程度的合作,其他協議,除少數遭到陸方推遲或未回應外,基本都維持運作,像是陸客旅行團來台的公安事件,雙方都能啟動相關機制。
李明哲遭判刑後,後續議題進一步引發關注。李明哲妻子李凈瑜有意週週前往監獄探視,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對此表示,中國大陸有明文規定依法探視,探視是家屬應有的權益保障,依照陸方《監獄法》及相關規定,親屬有與李明哲通信及其見面的權利,陸方應給予家屬探視。
陸方探視規定每月1次 每次時間不超過30分
不過,邱垂正也說,兩岸對於受刑人家屬探視有不同的規定,陸方規定一個月一次,每次時間不超過30分,每次會見人數不超過3人,陸委會會盡努力與方法,協助家屬前往順利探視。
媒體關心,在李明哲遭判刑案上,陸委會如何解讀陸方作為,及其有意向台灣傳達的訊息?邱垂正表示,李明哲是基於中國大陸社會公益與未來發展的關心,將台灣民主發展經驗透過網路傳遞,相關言論並未危害中國大陸的安全與安定,對於判決,我方無法接受,也與民主人權普世價值背道而馳,對兩岸關係也有負面影響,對於國際社會聲援李並呼籲大陸儘速釋放李,陸委會表示歡迎與感謝。
陸委會組專案小組 爭取李明哲早日回台
至於具體的營救李明哲時間與方法?邱垂正表示,陸委會方面組成專案小組,目標是爭取李早日回台,在「李明哲日曆」中也提醒同仁,這不是短期的奮鬥,大家要有長期心理抗戰準備,要與家屬站在一起,不懈怠,且要盡可能的努力,讓日曆停下來,不再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