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本會期為預算會期,台灣中油公司明年度預算案之營業及營業外收入扣除支出後,本期雖有淨利120億7977萬元,卻因歷年資產負債龐大,即使淨利全數填補,明年底累積虧損仍高達550億餘元。因此,解決財務結構惡化問題迫在眉睫,預算中心要求中油正視。
根據中油公司明年度預算案顯示,編列營業收入與營業外收入合計8473億6695萬6000元,支出合計8352億8718萬2000元,本期淨利可望有120億7977萬4000元。
依據中油各年度預算、決算書資料,103年度中油期末負債總額為6390億元、104年度為5498億元、105年度為5198億元、106年度為5465億元,明年度則為5842億元。而各年度年底待填補累積虧損部分,103年度為996億元、104年度為1013億元、105年度為720億元、106年度為671億元,明年度則為550億元。
預算中心也示警,中油公司明年度仍編列550億5788萬8000元的累積虧損,仍待逐年以盈餘、國庫撥補等方式填補。不過,長期債務明年度亦編列1867億9124萬3000元,比去年度的1684億3124萬3000元增加183億餘元、增幅10.9%,在長期負債快速攀升,恐造成沉重利息費用負擔。
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每屆會計年度終了,應將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提請股東同意或股東常會承認。」
同法又明定,「公司虧損達實收資本額1/2時,董事會應即召集股東會報告」、「公司資產顯有不足抵償其所負債務時,除得依第282條辦理者外,董事會應立即聲請宣告破產。」
因此,預算中心指出,根據中油公司105年決算報告,早在105年之際,中油累積虧損720億1128萬1000元,占資本額1301億元的比率就高達負55.35%,根據《公司法》規定應向股東會報告,或提績效改善對策,不宜放任虧損日益惡化,以避免須申請重整,或資產不足抵償負債時的破產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