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約第一條規定,南極應只用於和平目的。一切具有軍事性質的措施,如建立軍事基地,建築要塞,進行軍事演習以及任何類型武器的試驗等等,均予禁止。
但第二條又規定,該條約不禁止為了科學研究或任何其它和平目的而使用軍事人員或軍事設備。
另外,條約第四條還包括,條約中的任何規定不得解釋為締約任何一方放棄在南極原來所主張的領土主權。
在很多分析人士看來,《南極條約》擱置主權共同考察的主旨背後,並沒有對未來可能出現的主權要求國家封上大門。但是,由《南極條約》和相關協定構成的南極條約體系(ATS)在過去幾十年中被認為是全世界各國最為成功的合作典範。
3、南極的價值
如果遙遠的月球甚至火星都有價值,諸多國家投入重金前去探索,那麼近在地球上的這片廣袤冰雪大陸的價值則是顯而易見的。
首先,科學價值。南極是了解地球如何運轉以及人類對其影響的關鍵所在,因為它不僅一直對地球的氣候和海洋系統影響深遠,而且冰封在4000公尺厚冰原中有地球過去100萬年以來氣候變遷的獨特記錄。
其次,礦產和能源。雖然目前南極大陸大部分被冰覆蓋,但冰雪之下已經勘探到豐富的礦產和能源,其中包括世界上已知的最大煤田。
第三,淡水。南極冰層蘊藏豐富水資源。實際上世界上70%的淡水在南極洲。
第四,經濟價值。南極洲雖然自然條件惡劣不適宜人類居住生活,卻風景獨特,有發展旅遊業的巨大潛力。
4、人類在南極
到19世紀末,南極洲是地球上最後一個尚未開發的大陸。不為人知的捕鯨者和海豹獵人可能是最早踏上南極大陸尋找機會的人類。
20世紀初,英國,日本,德國,瑞典,挪威,法國和比利時都有探索南極洲的計劃,還曾出現極為激烈的競爭。
最終,挪威極地探險家阿蒙森(Roald Amundsen )率領的5人探險隊在1911年12月14抵達南極點,成為人類歷史上第一支抵達此地的探險隊。
緊隨其後,英國探險家斯科特( Robert Scott)帶領的5人小組於1912年1月17日到達南極點,比阿蒙森僅僅晚了30多天。
現在29個南極條約協商國在南極洲設有70個永久性的研究站。
而南極旅遊活動始於1950年代末。據國際南極旅遊組織協會的資料顯示,新冠疫情之前的2018-2019年,共有 5萬6千多人前往南極旅遊,其中美國人數最多,中國遊客人數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