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水泥集團前董事長辜成允今年初至晶華酒店參加友人婚宴,下樓梯時不慎跌倒傷及腦部身亡。台北地檢署為釐清晶華酒店責任,進行10個多月調查後全案偵結,北檢認為,晶華酒店未依《建築技術規則》在超過3公尺寬的樓梯中間加設扶手,設計師李祖原、建築師王重平、袁嘯虎、晶華酒店總座楊雋翰等4人涉犯業務過失致死罪,由於4人皆認罪,北檢給予4人緩起訴處分。
辜成允今年1月21日赴晶華酒店參加婚宴,離場下樓梯時,走到最後3、4階時不慎摔倒,從3樓跌落到2樓半的平台,後腦勺遭到重擊,立即送往馬偕醫院急救,但仍於1月23日上午6點20分因腦水腫逝世。
樓梯寬度達3.8公尺未加設扶手 涉業務過失致死罪
雖辜家不追究晶華酒店責任,但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第2章第36條第2款規定,樓梯寬度若超過3公尺必須加設中間扶手,而辜成允摔傷地點的樓梯寬度已達3.8公尺,涉及業務過失致死罪,北檢方因此傳喚晶華酒店業者釐清責任。
北檢為了釐清辜成允的死因,會同建築師公會代表重返晶華酒店現場勘驗,以人偶模擬摔倒狀況,還有晶華酒店的員工自願假摔模擬。北檢調閱當時建築設計的原始資料,陸續傳喚北市觀光局、建管處的官員及晶華酒店董事長潘思亮、總經理楊雋翰到案說明。當時潘思亮出庭應訊後受訪表示,對於辜成允發生意外,感到「傷心、無奈」,並說辜成允是他很好的朋友,很尊敬的人,所以他是真的很傷心。
北檢認為,晶華酒店未依法在超過3公尺寬的樓梯中設計扶手,認為建築師李祖原、王重平、袁嘯虎、晶華酒店總座楊雋翰等4人涉犯業務過失致死罪。北檢表示,由於4人深表歉意且未逃避法律責任,給予緩起訴處分,4人並捐款310萬元予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