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一個「反攻大陸」和「殺朱拔毛」的政治謊言,搭配著1949年6月21日公告施行的「懲治叛亂條例」,啟動了歷經38年又56天的戒嚴時期,請問這些也都是經由台灣人民民主程序所投票同意的嗎?
白色恐怖到底有多少人蒙冤受難?
但更嚴重的還不在於這些剝奪人民政治權利的惡行,為了遂行其對人民的全面管控所濫行施加的國家暴力,而不斷掠奪人民生存自由與槍決生命的威脅,才更是令人髮指的。
根據官方宣布的數字,從 1949 到 1987 年間,臺灣總共有 29404 名政治犯。而根據蔣經國的所培植的左右手王昇將軍公開談話所坦言的,「這近三萬名政治犯中約有百分之十五(四千多人)遭到槍斃。」請注意,這只是威權政府的官方數字,離事實究有多大距離迄今仍然存疑中!
如果根據2007年7月法務部向立法院所提之報告顯示,戒嚴時期,軍事法庭受理的政治案件29407件,無辜被害者約14萬人。據當時司法院透露,政治案件約6、7萬件,如以每案平均3人計算,受軍事審判的政治受難人,應當在20萬人以上。一份民間統計資料說:以1950年代的前五年為例,國民黨政府在臺灣處死了4,000至5,000人,甚至於8,000名以上的外省和本省的「匪諜」、知識份子、文化人、工人和農民,另外有同樣數目的人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到無期徒刑。一直到1984年12月,最後兩個在1950年代的終身監禁的政治犯林書揚與李金木,在坐滿34年又7個月以上的牢後,才釋放出獄。
再者,根據已知的白色恐怖受難者的統計,「外省人和本省人的比例約是40:60」,按台灣人口比例核計,國民黨統治威權下對於外省人所施加的戕害實際上是更加無情不仁的,其中諸如雷震案、孫立人案、澎湖713事件、武漢大旅舍、崔小萍案及柏楊、李敖等等,都是有待昭雪的沉冤者,難道現在的國民黨們都還可以當鴕鳥,轉個身都裝看不見嗎?
如果這麼幾十年裡的台灣不叫威權體制,不叫國家暴力濫權,只能顯示國民黨在面對歷史記憶的清查中,一定仍有所隱匿或見不得人的骯髒事!
兩蔣陰靈繼續盤旋台灣天空
台大黃長玲教授在《追求真相與和解的可能》一文裡有段文字表達了她深深的遺憾:
「民主國家中,很少看到像臺灣這樣,朝野政黨領袖競相以威權統治者的繼承人自居、彼此攻訐對方並非威權統治者真正的繼承人、或是概括性地肯定威權統治者。除此之外,當然也很少見到即使已經民主化近三十年,還有許多機關學校內矗立著獨裁者銅像,更不提政府每年以龐大的經費挹注位居首都中心的獨裁者紀念館,如同依然座落在臺北市中心的中正紀念堂。一個國家究竟要如何一邊打造民主,一邊保存對於獨裁者的正面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