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風傳媒》報導「超時工作腦溢血、智力退化剩3歲…55歲客運司機之妻 揭月薪6萬沉痛代價」,桃園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8日發布聲明稿澄清,表示駕駛陳彥霖先生生病後,即向勞工保險局申請職業災害,並每月依規定發給全薪。桃園客運也強調,當司機發生事故時,未強迫駕駛必須息事寧人並強迫駕駛自行與對方和解。
陳彥霖因超時工作引發腦溢血,陳彥霖的妻子表示,公司把責任全推給陳,說是他個人問題、飲食不正常。桃客回應,陳彥霖於今年3月17日發病後,即向勞保局申請職業災害,且4月至今每月皆依規定發給全薪,後續亦會依法處理職業災害或退休撫卹等事宜。
桃客:自願書供3選項讓司機自由選擇,未強迫司機需自行和解
桃客的司機出意外還要簽一份「自願書」聲明自行負責一切賠償與和解,承諾無需公司代為處理,都由司機全權負責並自行與對方和解。桃客澄清,此段報導僅闡述部分事實,非該公司肇事處理之全貌,實際上桃客請駕駛簽署之自願書中,包括3選項:「駕駛對此肇事之後續處理無須公司代為處理含司法程序」、「駕駛對此肇事願委由本公司代為處理」及「駕駛對此肇事自行與對方和解」,駕駛可自由選擇。
桃客強調,陳彥霖於2016年8月4日發生之肇事案件,陳選擇委由公司代為處理,絕非司機肇事必須承諾「無須公司代為處理」,或強迫駕駛必須息事寧人、自行與對方和解。
桃客也表示,陳彥霖發生之車禍,並非報導中所述是等紅燈時遭轎車撞上,而是行經路口(閃黃燈)時未減速慢行所發生之事故,經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調解後,肇事雙方一切損失自行處理,互不向對方提出請求。而桃客自有車輛之車損賠償,則依車損原因進行責任釐清,如車損屬駕駛應注意而未注意等有責肇事,則公司仍會依車損與事故原因視情況請駕駛賠償。
針對台灣汽車產業工會理事范光明表示,「…曾有一名桃客司機和重機發生事故,公司要他賠100萬,他簽了,但完全付不起,最後選擇自殺」桃客表示,經查該事故為駕駛未按規定左轉,致使直行之重機騎士因故成植物人,因該案件主要肇事責任歸屬於桃客駕駛,故最後總和解金額為1,500萬元,其中桃客負擔約1130萬元,保險理賠約370萬元,駕駛負擔100萬元。而駕駛負擔部分由桃客先行支出,並經該駕駛同意後,每月分期返還。而該駕駛員至今仍在桃客服務,未有報導所載之情況,也絕非在讓駕駛肇事後,將責任由駕駛自行面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