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31日三讀通過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部分條文,提高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總額上限至新台幣8400億元,並延長紓困條例及特別預算施行期限至2022年6月30日止。
因應國際疫情再起及國內疫情變化,行政院於5月13日院會通過衛生福利部擬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1條及第19條條文修正草案」,修正提高紓困條例所需經費上限及延長條例施行期間,函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發言人羅秉成31日表示,行政院長蘇貞昌第一時間得知立法院甫三讀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1條、第19條修正草案,特別感謝立法院院長游錫堃、副院長蔡其昌及立法委員的支持,共同為全國疫情防治及國人同胞健康維護一起努力,能及時通過修法,協助需要紓困的產業與民眾。紓困特別條例適用時間將延長一年至2022年6月30日止,特別預算經費上限提高為總額8400億元。
羅秉成表示,行政院將在6月3日行政院會提出特別預算案送請立法院審議,並統一完整對外宣布各種紓困方案的具體内容,為使相關緊急紓困措施能夠儘速協助需要的產業及民眾,除本次新增的孩童家庭防疫補貼預計於6月15日起啟動發放外,其他的紓困措施,凡符合資格且既有帳戶者,原則上皆自6月4日統一開始發放或受理。
羅秉成指出,本次紓困作業為了避免群聚,就2020年已符合資格的紓困對象,將直接匯入金融帳戶;另新增對象部分,政院也已要求各部會儘速規劃相關線上申請的作業流程及執行細節,並簡化審查流程,以降低臨櫃申請的人流。而針對可能臨櫃的民眾,政院也請公股行庫以及各部會輔導各民間金融單位,除做好臨櫃受理服務外,也要加強人流管制等防疫措施。
羅秉成再次籲請民眾,值此疫情仍處三級警戒期間,若非急迫需要,請勿外出臨櫃辦理,或至ATM領款,也不要急於一時外出刷摺,以避免及降低群聚感染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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