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觀察》今天(13日)發佈報告指出,新加坡政府利用過度廣泛的刑事法律、壓迫性的行政規管和民事訴訟,嚴重限縮言論與集會自由。
「新加坡自許為現代化國家和做生意的好地方,但自稱為民主國家的人民不應為批評政府或評論政治議題而擔驚受怕,」《人權觀察》亞洲區副主任費爾・羅柏森(Phil Robertson)說。「長期以來對於言論和公共抗議加以直接或間接的限制,已使新加坡公益事務的論辯遭到扼殺。」
這份133頁的報告,《『殺雞儆猴』:新加坡壓制言論與集會自由》,深入分析新加坡政府用來壓制言論與和平集會的法律和規定,包括《公共秩序法》、《煽動法》、《廣播法》、各項刑法條文和藐視法庭罪。報告內容根據34位公民社會活動人士、記者、律師、學者和反對黨政治人物的訪談,以及新聞報導和政府官員的公開講話,檢討新加坡當局如何利用相關法律條文限制個人的言論與集會權利。
《人權觀察》曾致函新加坡總理、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外交部長和通訊及新聞部長,徵詢其對本報告內容的意見,但沒有任何政府官員或機關給予答覆。
《人權觀察》指出,新加坡批評政府及司法機關,或對宗教和種族問題發表評論的人士,經常面臨刑事犯罪或民事侵權的控告,但控告的理據通常並不充分。
新加坡政府持續騷擾直言批評人士,鄞義林(Roy Ngerng)即為一例,他的部落格廣受歡迎,經常發佈批評政府政策措施和社會不平等問題的帖文。2014年,他在半年內先後被李顯龍總理控告誹謗,被工作單位辭退,並且被控非法示威與公共滋擾罪名。2016年,他在一場補選中公開支持反對黨候選人,遭當局指控違反「冷靜日」不得發佈競選廣告的規定而被警方密集偵訊、入戶搜索並查扣他的手機和電腦,警方還要求他交出社交媒體帳號密碼。
許多人都曾因批評司法系統被控藐視法庭罪,包括多名部落客、漫畫家、律師和外國媒體。最新案例是,檢察署向法院申請並獲許可以藐視法庭罪起訴李顯龍的侄兒,因其在臉書私密貼文批評新加坡司法制度,指新加坡政府「濫訴」(litigious)且司法「易受干預」(pliant)以致國際媒體對新加坡的報導受到侷限。
《人權觀察》表示,新加坡公共抗議受到極為苛刻的限制。即使與政治關聯甚微的公開聚會,也只能在芳林公園一隅的「演說者角落」舉行,否則必須申請警方許可。就算在「演說者角落」,發言內容也受到嚴格限制,而且外國人不得上台演講,甚至根本不允許有外國人在場。其中一起案例是,在社運人士范國瀚(Jolovan Wham)舉辦聲援香港佔領行動的示威集會上有兩位香港市民在場,雖然他已事前及在活動上宣佈外國人不得參與集會,但警方仍對范國瀚發出「嚴重警告」 代替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