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一間法院最近駁回了由三名前谷歌(Google)女性雇員提起的集體訴訟,引發了全美對矽谷科技領域性別歧視問題的關注。但是,部分男性權益人士認為,這場由女權人士發動的科技婦女運動「走得太遠」,因此反過來也對男性雇員受到的歧視提起訴訟。法庭在這場對峙中如何做出公正的判決,令人拭目以待。
谷歌被指違反「同工同酬」
位於舊金山的加州高等法院日前駁回了一起針對矽谷高科技巨頭谷歌的訴訟。這起由三名前谷歌女性雇員在2017年9月份提起的集體訴訟指稱,過去四年間,該公司幾乎所有工種的女性雇員得到的薪水和晉升的機會大大少於該公司從事同樣或類似工作的男性雇員,在薪酬和招聘方面構成性別歧視。起訴方律師詹姆斯·芬伯格(James Finberg)介紹了他們的法律依據。
芬伯格說:「這種做法違反了《加州同工同酬法》,該法律規定從事相當或相同工作的雇員有權享受同等薪酬。我們還提出,與男性雇員相比,谷歌公司把女性雇員納入了薪酬較低的工作、職位等級以及薪酬水準,從而違反了《加州公平就業與住房法》,這項法律禁止把女性歸入低層薪金級別,因為有些政策或做法看似不偏不倚,但實際上對婦女造成了差別影響。」
但是,加州高等法院以「訴訟過於空泛,無法代表谷歌公司所有女性雇員」為由駁回了這起訴訟,但給起訴方30天時間提交「限於遭受歧視員工」的新訴狀。
芬伯格律師表示,美國勞工部聯邦政府聘雇合約專案辦公室調查了谷歌公司遵守平等就業法方面,結果與他們訴訟反映的問題是一致的。
芬伯格說:「專案辦公室2015年對谷歌公司山景總部的21,000名雇員進行了審計。他們使用數學上的『回歸分析』法,對從事同類工作的人進行了比較,他們發現,幾乎在所有工種中,女性的薪酬都要低於男性。所以,我們的當事人並不屬於異常現象,她們代表了谷歌公司中與男性從事相當或者同樣工作但是薪水卻低於男性的大多數女性雇員。」
谷歌公司新聞發言人對美國之音的訪問迄今沒有回復。法官並未判決谷歌公司勝訴,而是讓起訴方提供具體合理的內容再重新提起訴訟。
鮑康如案律師談性別歧視
華裔主管鮑康如(Ellen Pao)2015年起訴矽谷風險投資公司「凱鵬華盈」(Kleiner Perkins Caufield & Byers)一案的判決曾經在全美,特別是華裔中引起巨大轟動。鮑康如擁有普林斯頓大學電器工程專業學士學位、哈佛大學法學博士學位和商學院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可謂華裔學子中的佼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