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近日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提議,應讓救護車實施收費制度、成立救護車基金,以珍惜公共緊急醫療資源。
提議者表示「救護車濫用的問題」讓許多人身陷隨時可能用不到緊急醫療資源的狀況,根據台北、新北消防局統計,近10年來救護案件以4%速度成長,但在人口零成長的台灣,這是非常異常的現象,而台中消防局更統計出「非緊急救護案件」的件數竟高達7成,提議者表示「救護車收費」並不是讓政府搶錢或是要逼害弱勢,而是希望透過使用者付費,來了解叫救護車背後所隱藏的社會成本。
另外,針對獨居長者、身心障礙、中低收入戶等社會較弱勢,並擬定相關配套措施不予收費。而危急案件也不予收費,方符合成立救護車制度的本意。
提議者期盼透過「救護車實施收費」、「成立救護車基金」可以有以下幾項利益與影響:使得濫用案件減少,確保大家使用緊急醫療資源的權益;利用基金則可以填補原本就不足的救護人員人力缺口,並增加就業機會;提供救護人員獎金獎勵鼓舞士氣;提供人員再教育以及訓練;用於採購救護車、裝備、器材、耗材等等;作為政府的收入;救護車出勤本來就有較高風險,當肇事或發生意外時,基金可用於保險、賠償等用途,不僅保障救護人員,也可保障民眾。
而網友也分享自身經驗,表示自己的父親在台中家裡曾因為十二指腸潰瘍大量出血,暈倒在浴室,但救護車等了十幾二十分鐘才到,尤其在急診室裡看到忙碌的救護車來來回回,一堆酒醉的、打架的、看不出狀況自己走出來的,根本大多不需要坐救護車,卻濫用資源,使得有真正病急的人被耽擱,令人火大,希望此提議能通過,讓有需要的人能優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