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歇爾是他那個時代最具影響力的經濟學家。他對所得分配狀態的變化大感詫異,在評論1870年代時寫道:「現今能力普通、運勢平平的商人所獲利潤是史上最低⋯⋯而對那些才運兼具的人來說,他們可經營的範圍如此之廣,這讓他們可以前所未見的速度累積大量財富。」
聽起來很耳熟嗎?今天的貝佐斯、蓋茲和祖克伯說不定都適用這段話。
馬歇爾在說明超級商人與其他人日益擴大的所得差距時,是以當時最新的通訊技術為基礎,也就是電報。電報把英國、美國、印度甚至遠至澳洲的城市連接在一起。結果,馬歇爾發現,頂尖企業家能夠「將他們的建設或預測天賦應用在比以往更巨大、範圍更廣的事業上。」換句話說,科技擴大了市場規模,而這正是超級巨星能夠賺進巨額所得的基本要素。
規模經濟與不可替代性,是打造超級巨星2大要素
芝加哥大學經濟學家舍溫.羅森(Sherwin Rosen)是實事求是的學者,頭腦清楚敏銳又詼諧。我們從他的研究得知,想要打造超級巨星,單有規模經濟還不足以造就超級明星,規模經濟僅是必要條件,而不是充分條件。
羅森開發了一個嚴謹的超級巨星經濟模型,顯示如果要讓市場由少數超級巨星主導,還需要第2項基本要素:市場頂端的競爭者必須是「不完全替代品」(imperfect substitute),亦即每個超級巨星都有獨特的風格和技能,這會影響他們的獲利能力。
如果所有經理都具備相同才能,亦即他們是完全替代品,那公司不論任命誰擔任執行長或高層主管都無關緊要。如此一來,位居高層的商界人士將無法獲得高收入,因為他們將面臨同等實力對手的激烈競爭。同樣的,如果每位音樂人的聲音聽起來都一樣,那我們在智慧型手機或收音機上聽誰的音樂就不重要了,所有音樂人的收入也都會一樣。
想要打造超級巨星市場,規模經濟和獨特性兩者缺一不可。憑藉規模的力量,排名第1的人,即便才華只比競爭對手略勝一籌,他能獲得的報酬也遠比落後者更高,因為最有才華者可以觸及更多受眾或市場,進而產生更大的營收和利潤。
冪律的力量,當紅商品更加爆紅
一個人的音樂品味從來不是獨立發展而成的。在這個過程中就會產生一種從眾效應,讓當紅的音樂變得更加爆紅。
當我們從朋友那裡得知了特定歌曲或音樂人,或者朋友向我們推薦某些類型的音樂,從眾效應就可能產生。而且在這種情況下從眾效應特別強大,因為音樂通常是社交活動,一般人喜歡與他人分享聽音樂的體驗。
我們也希望了解朋友熟悉的音樂,因為這能深化友誼,還能提升我們聽音樂(隨音樂起舞)的體驗。因此,在朋友圈流行的音樂通常更具吸引力。隨著我們愈常聽到並逐漸喜歡上一首歌,便會產生根深柢固的心理傾向,進一步強化從眾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