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以《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案》作為鞏固威權政治之工具:《依法治國的迷思》選摘(2)

2021-07-08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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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立法和意義訂定的時刻,透過公共教學讓公民、公民社會和各式各樣社會行為者知道哪些議題和社會領域是不可踰越的。例如,政府堅持「法律」和「政治」必須區隔開來,因此新加坡律師公會的權利被削減,某些律師甚至未經審判就被拘留。政府堅持「政治」和「宗教」必須區隔開來,這是對與宗教組織有關的機構和參與者類似懲罰性的紀律管束。針對媒體,法律也是脅迫和勒令噤聲的工具,在大選舉行之前,制定法律和抓人拘留的時機不可避免地就削弱了媒體和公共領域。簡而言之,威權主義法治通過立法來約束司法權力,使非國家行為者沉默,同時又擴大了行政機關裁量權的運作和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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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案》促進政府掌握不成比例、去除民主化的權力,使政府有權來確定含義、意圖和(通常是潛在的、未來的)危險,它提振威權主義法治這些根深柢固的動力,同時又端出某些用心險惡的改善舉動:宣稱新加坡已經毫無疑義是個「民主國家」,政府透過採取類似政治煤氣燈效應(gaslighting)的動作來增強威權主義法治作為意識形態的運作。煤氣燈效應「既是口語、又是治療術語」,代表「一種操縱情緒的形式」。煤氣燈效應作為一種操縱方式,具有明顯的情緒、情感和維度,使得煤氣燈效應成為分析威權法治意識形態要素的有用工具。換句話說,政治上的煤氣燈效應用作為分析的鏡頭,闡明了政府軍火庫中又多了一件武器,可以發揮威權主義法治意識形態的作用。換句話說,煤氣燈效應是心理攻擊的一種特殊形式,通過這種形式,威權主義法治將它能夠消沉和削弱批評者的意識形態永久化,而且在過程中教育了更廣大、小心謹慎的民眾。

煤氣燈效應的目標是「讓某人對自己的反應、認知、記憶和/或信念產生置疑,並在完全沒有根據的情況下認為自己是錯誤的」。與《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案》特別相關的是,煤氣燈效應最重視的是不容許爭論。

凱特・艾布拉姆森(Kate Abramson)解釋說:

煤氣燈效應的核心願望或目標,若是說得尖銳一點,就是要徹底摧毀掉意見分歧的可能性——使他的世界意識不僅確定,而且毫無爭議。要實現這一目標唯一十拿九穩的方法是,不讓可能出現意見分歧的根源存在——沒有獨立、個別、協商的觀點可能產生分歧。因此,他施展出煤氣燈效應手法:他的目標是藉由徹底破壞另一個人,以至於她無處可站,無法反對,她說的話不可能構成真正的分歧,從而摧毀掉分歧的可能性。

(一部分)基於凱特・艾布拉姆森對煤氣燈效應的動態所進行的詳細分析,艾瑞克・畢博姆 (Eric Beerbohm)和雷恩・戴維斯(Ryan Davis)發展出政治煤氣燈效應的概念,凸顯它去除民主化的效果:

按照標準的解釋,煤氣燈效應涉及操縱另一個人使他質疑自己的看法,包括明顯看得見的看法……政治煤氣燈效應威脅了民主價值觀……即使有黨派立場的人士沒有認識到他們所處的認識論上的不利條件,事實仍然是他們的信仰與證據完全脫節……從這個角度來看,煤氣燈效應對政治不利,因為它有助於建立一種政治體系,在這種體系中,公民的態度脫離了事情真相的證據,這將傷害到民主。

《「依法治國」的迷思——新加坡國家威權法治史》書封。(台灣季風帶文化出版)
《「依法治國」的迷思——新加坡國家威權法治史》書封。(台灣季風帶文化出版)

*作者喬西•拉賈(Jothie Rajah),現為美國律師基金會(American Bar Foundation)研究教授,拉賈畢業於新加坡國立大學(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法律系,亦曾在此任教。本文選自《「依法治國」的迷思——新加坡國家威權法治史》(台灣季風帶文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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