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不幸的,如筆者所料,上面2種確保審判公開的方法,均被司法院及多數執政黨立委所否決!原因為何再剖析如後,但理由呢?司法院否決線上加入旁聽或法庭直播的理由,竟然是說至今防疫期間法院的開庭並沒有禁止旁聽,民眾還是可以進法庭去旁聽,也就是說他們沒有違反審判公開法則!看到這個理由,真讓人驚嚇不已!這不就是共匪慣用的兩面手法!?
拒絕視訊公開的理由 露出魔靈真面目
如上所述,司法院不是早已經借口三級疫情通令各級法院法官停止開庭了嗎?也進一步借口不再實體開庭才要制定特別程序條例准許以視訊取代呀,換句話說,已經沒有法院法官實體在開庭,當然就不會有開庭可以讓民眾去旁聽是吧!怎麼可以再拿至今沒有禁止旁聽來拒絕視訊公開呢?這不就是典型的兩面手法!
而且事實上,民間司改團體曾派人去台北地區法院實際測試,結果是各法庭法官還是拒絕民眾入庭旁聽,有的連在法院的大門入口,就會被法警以法院沒開庭給擋在大門外了!法警會說因為司法院及法院已公開下令不開庭,自然沒有庭旁聽的可能!!好吧,縱使您說服說真的有開庭,除非您是當事者,不然也會被勸告阻擋不要進入法庭造成5人以上群聚感染!
至此民間司改團體或許終於懂了,這就是威權鬼子自己放火然後喊救命後再由魔頭出來拿特權滅火器滅火,威權魔鬼的權力本來就幾乎無法挑戰了,再多拿一些特權也不會滿足、剛剛好而已!
真正對治威權魔鬼的合憲解方
司法院一面通令各法院法官停止開庭,一面又以法庭沒有禁止民眾到庭旁聽來否決視訊直播或線上旁聽,這不就像共產黨的兩面手法,但司法院不是有共匪鬼子臥底,而是威權的幽靈從來沒有離開司法院!
那要如何對治這魔鬼開出的藥單呢?!
其實,很簡單,回到司法審判的根本命題就好!
請問司法院可以用防疫三級警戒為據以「上級姿態」通令各級法院法官不准開庭嗎?也就是根本上,誰才是審判的主體=老大?是司法院的官僚、還是法官?如何解釋適用法律、要不要開庭,是司法院行政官員可以指使的?法官的「審判核心獨立不可侵犯」的狼嗥跑去那裡了?!
簡單一句話,依法,三級警戒本來就不受「不得室內5人、室外10以上的“社交及家庭群聚」之限制,司法院越權凌駕法官、命令獨立審判的法官不能開庭這事,本來就違憲違法!法官本來就沒有聽命的義務!!每一個獨立審判的法官可以自己決定、也可透過法官會議集體決定如何繼續安全地開庭,包含命令法院內各行政部門的配合安全開庭,根本不需理會司法院停止開庭的違法命令!當然在進入第四級封城之前,更不需要什麼司法程序特別條例,而且特別程序的發動權也不能/不應在司法院,因為法官依法本可以自己或集體決定要如何因應疫情來安全地開庭,不必司法院代勞!!
然而,司法院的威權幽靈從來就知道我們的司法官,都是威權體制文化下圈養長成的服從者,因此才敢借機疫情再次嗜血擴權,還讓無知的民眾拍手叫好,魔鬼本質顯露無矣!
請問執政民進黨小英政府還要繼續圈養司法威權魔鬼底於何時?還我人民真正司法改革吧!?
*作者為台灣司法改革關懷互助協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