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前副局長鍾朝雄等7人,於4年前接受掮客招待喝花酒,事後再圖利、包庇廠商取得8項共11.4億元台鐵工程標案,導致國庫損失近3億元。今(27)日依貪污等罪判鍾朝雄5年6個月徒刑,其餘官商各判14年到10月不等徒刑。
台鐵自2010年陸續辦理「南太麻里溪橋案」、「大甲清水后里無障礙電梯興建工程」、「後庄等站更新工程」、「五十公斤N預力混凝土道岔」等8項工程,其中以南迴線南太麻里溪橋因接連受到莫拉克、凡那比颱風重創而中斷,急需重建。
判決書指出,鍾朝雄等人經辦這些工程時,多次洩露底標讓廠商取得標案、工程期間驗收放水,其中,全聖公司以3.9億元低價標得南太麻里溪橋工程,結果竟套用1998年曾文溪橋工程藍圖,且違法轉包,造成樑帽過寬、後續無法施作,鍾等人未依合約沒收2400萬元保證金,也未求償每天40萬元的施工逾期違約金。
喝花酒逾200次,掮客陳建志從中取得工程利益
檢調4年前追查發現,鍾等7名涉案官員經辦相關工程時,涉嫌接受包商兼掮客陳建志招待,到台中御金殿、閤家歡KTV、星光大道等酒店喝花酒作樂,共計逾200次,近千萬元開銷全由陳男埋單。據了解,胡佑良喝花酒30次、鄭文忠更高達103次。陳男藉此機會刺探工程標案底標及相關規格,協助全聖等廠商得標,陳再趁機販售自己開設的潤凱公司鐵道材料。
一審時,被告均否認犯罪、或部分認罪,鍾朝雄被依貪汙罪判10年2月徒刑。全案上訴後,多名被告坦承認罪,台中高分院法官審理後,撤銷原判改判,鍾朝雄5年6月、前工務處副處長李奕4年10月、併科罰金3萬元、前台中工務段長胡佑良喝花酒30次,判7年6月、前台中工務段副段長鄭文忠喝花酒103次,不法利益達274萬元,判14年; 工務處前職員張進財8年6月。掮客陳建志2年,全聖營造林春松10月。前副局長黃民仁,維持一審判決,無罪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