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陳喬恩今(4)日凌晨2點在台北酒駕,遭警方路檢盤查,酒測值高達0.67毫克,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署,檢方諭令10萬交保。
警方表示,陳喬恩凌晨2時許酒駕,行經北市忠孝東路和復興南路口時,遇上警方路檢攔查,現場酒測值達0.67毫克,依據最新「交通道路違規處罰條例」之規定,駕駛人酒測值達0.55以下由當地交通執法機關裁決逕行告發,酒測值0.55以上則依據公共危險罪,一律隨案移送到各地地檢署,由檢察官裁決。經訊問後,檢方諭令10萬交保。
陳喬恩向警方表示,她是從家裡出來,晚上與朋友聚會喝了一些酒,對酒駕行為相當抱歉、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