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起政府實施新制,擴大限塑政策,新增飲料、麵包、洗衣店、書局等7項管制對象,但有民眾反應,在辦公室訂手搖飲料,遭多收1元的塑膠袋費用,民眾質疑店家強迫消費,多數民眾認為店家應該提前詢問是否需要塑膠袋。
環保署限制使用購物用塑膠袋對象,過去有公部門、私立學校、百貨公司/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合計7類;去年8月15日修正限塑公告,元旦起新增7類管制對象,包括藥妝店、美妝店、藥局、醫療器材行、家電攝影、資訊、通訊設備零售業、書籍及文具零售業、洗衣店、飲料店、西點麵包店等,都不再提供塑膠袋給消費者,若有需要塑膠袋,需要付費購買。
另外,提醒商家,各地方環保局也將同步稽查,違反者第1次將先施以勸導,第2次及其後違反者,依「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有網友於臉書社團抱怨表示,上班期間與同事訂手搖飲料,結果店家強制收1元塑膠袋的錢,他表示,「在辦公室喝飲料不需要塑膠袋耶!如果你外送要提塑膠袋是你自己的事吧?」
此文一出,立刻引起網友們熱烈討論,但多數民眾認為店家應該提前詢問是否需要塑膠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