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到底能不能內用?六都僅剩台中未拍板 食藥署發布最新管理指引

2021-07-24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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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日前宣布,自27日起降為二級警戒,賣場美食街、餐廳有條件開放內用。(資料照,顏麟宇攝)

指揮中日前宣布,自27日起降為二級警戒,賣場美食街、餐廳有條件開放內用。(資料照,顏麟宇攝)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宣布27日起疫情警戒等級降為二級,並開放餐飲場所有條件內用,新北市、台北市拍板仍不開放內用,但鄰近的桃園、基隆則有條件開放內用,六都中則僅剩台中為拍板定案。衛福部食藥署也發布最新「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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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指出,餐飲場所且遵守集會活動及婚宴之每一隔間室內50人、室外100人上限,並不得逐桌敬酒;餐飲從業人員每日量測體溫及監測健康狀況,當出現發燒或其他疑似新冠肺炎(武漢肺炎)症狀,應儘速就醫接受評估及處置。

餐飲從業人員應佩戴口罩及勤洗手,並加強防疫教育訓練,內化防疫行為;且人員用餐環境須維持良好通風,不同桌之人員間保持1.5公尺以上間距、獨立包廂、屏風間隔或使用隔板;同桌者採梅花式安排座位或使用隔板。

食藥署也規定,業者應定期清潔及消毒環境,並確實記錄執行情形;每日落實廁所衛生清潔及消毒;若餐飲場所經衛生主管機關通知,有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為該場所工作人員或曾至該場所消費者,應配合疫情調查及防疫作為。

在顧客用餐管理部分,應實施顧客實聯制;發燒或有上呼吸道症狀之顧客,禁止進入,除飲食外,應佩戴口罩;落實顧客衛生防護措施,入口處量體溫,噴酒精、提供乾洗手液或洗手設備;維持用餐環境良好通風,不同桌之顧客間保持1.5公尺以上間距、獨立包廂、屏風間隔或使用隔板;同桌者採梅花式安排座位或使用隔板;自助餐型態之餐廳,應有適當阻隔,避免食物遭顧客之飛沫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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