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幾個中年老頭在臉書上,懷念台灣在1990年到2000年那段身為亞洲流行音樂王國的時代時,忽然有位仁兄插話:「亞洲流行音樂王國的年代都唱翻譯歌,算什麼流行音樂王國」。
這位仁兄說對了一點,台灣在當亞洲流行音樂王國的那個時代,確實充斥著翻譯歌,而且這些翻譯歌原曲產地還真是遍布歐亞,但這位仁兄也搞錯了一件事,台灣當時就是唱很多翻譯歌才成為亞洲流行音樂王國的。
韓國防彈少年團冠軍單曲作曲家是英國人
韓國男子偶像團體防彈少年團BTS,上周以新單曲〈Permission to Dance〉又登上Billboard 100強冠軍了,為什麼說個「又」字呢?因為防彈少年團的上一支新單曲〈Butter〉之前蟬聯7周Billboard 100強冠軍,然後直接把冠軍交給〈Permission to Dance〉接手。
〈Permission to Dance〉是英國知名流行歌手紅髮艾德(Ed Sheeran)譜的曲子,如果讓那位愛國愛本國文化的仁兄來評論,大概會是韓國人在世界舞台,不唱阿里郎不宣揚韓國文化,唱英國人做的歌有什麼意義。
姑且不論流行樂手登上世界舞台,有沒有那個「天職」去宣揚國家民族的「傳統」文化,但可以確定的是防彈少年團遍布世界的army們(防彈少年團的粉絲名稱),絕對不會因為他們穿韓服、唱阿里郎入坑(變成粉絲)的。
相反的,防彈少年團就是不斷透過和世界其他國家樂手的合作,例如和Steve Aoki合作〈MIC Drop〉在youtube上有10億多次的點閱數,和Halsey合作〈Boy With Luv〉在youtube上有13億多次的點閱數,才能登上世界舞台成為「世界彈」。
台灣在當亞洲流行音樂王國那個時代,唱了許多許多的翻譯歌,但因為台灣在當時掌握了歌手/歌曲走紅的關鍵力量,沒有台灣,張學友只是香港歌手、王菲只能當「小鄧麗君」翻唱鄧麗君的歌,梁靜茹只是馬來西亞歌手,孫燕姿只有新加坡人聽過她(甚至沒聽過她,孫燕姿是從台灣紅回新加坡的),阿牛只能在印尼華人圈唱〈對面的女孩看過來〉,當時大家就是得接受一件事,歌手歌曲在台灣紅了,才能走向亞洲其他市場。
當台灣成為進入亞洲甚至進入世界的那扇門
台灣在當時唱很多翻譯歌沒錯,像是天王任賢齊的〈傷心太平洋〉就是翻唱了中島美雪的〈幸せ〉,但中島美雪的反應,是邀請任賢齊在她的演唱會上一同演唱歌曲。沒有蘇慧倫翻唱〈檸檬樹〉,Fool's Garden這個德國團大概也沒什麼機會走出歐洲。吳宗憲〈我會想你〉翻唱自菲律賓樂手Satumo.V作品,在1996年的當下讓大家知道原來菲律賓也有成熟的流行樂曲(菲律賓因為美占的關係,一直有很不錯的表演音樂體系,甚至提供很多樂手到香港,香港電影《新不了情》就有描寫到這個劇情)。
當然,現在稱霸世界的kpop於1990年代之時可沒什麼國界外的影響力,當時出道的團體酷龍,也是要靠台灣歌手徐懷鈺、蘇慧倫翻唱他們的歌曲,才有機會走出韓國。
荷蘭萊頓大學博士鄭維中撰寫的《海上傭兵》一書,描述了16到17世紀以台灣、福建為核心,貿易航道北至日本、東南至菲律賓、往西經過廣東,再往南繞過中南半島,直到今日印尼雅加達(當初稱為巴達維亞,為荷屬東印度公司的核心城市)的海洋帝國歷史。
和陸權帝國植基於土地而成不一樣,海洋帝國的命脈掌握在航道上,從《海上傭兵》一書你可以看到,當海洋帝國對陸地發動戰爭,只有一個目的,確保貿易路線。鄭芝龍和大明荷蘭聯合艦隊作戰(是的,而且勝利的是鄭芝龍的艦隊),是為了確保日本到菲律賓的貿易路線,鄭成功攻打南京,也不是要「反清復明」,而是為了確保蠶絲的取得貨源(當時華中區域是全球蠶絲的最主要供應區域)。
人才輩出,卻沒排斥對外取才
這些海上帝國根本不在乎他們的茶葉產於何處,絲織品產於何處,黃金白銀產於何處,胡椒等香辛料產於何處,只要確保這些貨物不斷地轉移他們就能獲利。海洋帝國絕對不會發動大家「愛用國貨」那種運動。
同樣的,台灣在當亞洲流行音樂王國的時候,創作力當然是極為旺盛,伍佰、張宇、游鴻明、殷文琦、伍思凱、郭子、曹俊鴻、陳志遠、張雨生、涂惠源、熊天平、陳建寧、江建民、劉天健、李正帆、黃韻玲、鄭華娟、馬毓芬、熊美玲,數也數不清的台灣創作者,在當時貢獻無數膾炙人口的歌曲。
但當時的台灣流行樂壇,並沒有因為僧多粥少而排斥「外國歌」和「外國歌手」入台,在張學友銷售百萬張的專輯《吻別》,我們可以看到香港歌手搭配台灣製作人,選錄的歌曲作曲家有台灣人、日本人、香港人,編曲的趙增熹、杜自持都有菲律賓血統。(張學友後來在台灣製作的專輯參與製作者,更有來自新加坡、馬來西亞甚至印尼的樂手)
台灣是亞洲流行音樂王國這個事實,並不是指台灣有如一個陸權帝國,將其他國家視為自己的文化殖民地,而是有如一個海洋帝國,讓各國的音樂在此匯結交換。
國家意識崛起、打倒了亞洲音樂王國
台灣不再是亞洲流行音樂王國的原因很多,但恐怕和台灣自己開始發展成一個陸權國家、也就是台灣獨立派所謂的「正常國家化」,以及許多音樂創作者受到另一個更大型的陸權國家,也就是中國的吸引脫不了關係。
當國族主義開始興盛,不管是台灣本身的獨立國家化,或是參與中國的大國重新崛起,都很難再保持過去擔任「管道」的這種身分。原因很簡單,在國家主義者的腦中,音樂本身沒有主體性,只是塑造民族的一種工具而已。
就像文章開頭的那位仁兄,他就認為如果唱的不是自己民族、自己國家的創作曲,如果沒有向別的國家推銷自己的民族文化這種目的,音樂本身的流行是沒有意義的。而且,這很可能是國家創建或復興時期,社會上的主流聲音。
我們再回到1990年代張學友幾張賣超過百萬的專輯當例子,其實張學友那幾張專輯,帶出了好幾位台灣詞曲作家,因為獲得「百萬金曲創作人」的招牌,而成為流行樂壇的一方之霸,像是張宇、郭子都是好例子。
想想看,如果當時台灣流行樂界充斥「本土為上」的意識,拒絕香港人張學友來台灣發片,這些創作人想必也會失去獲得自己江湖地位的機會。「我的歌是標準的台灣意識」和「我的歌給張學友唱過、在台灣和東南亞銷售總量超過兩百萬張」,你覺得哪個說詞實質影響力更大?
當然,對於想要建立自己國家(台灣)的獨派,或是想要重振自己國家(中國)榮耀的統派,犧牲流行音樂產業(其實可能還包括戲劇等娛樂產業,不過當時台灣的戲劇也沒多強,暫且不提)付出的代價實在算不上什麼「慘痛」,我們也很難說當初台灣不要凝聚主體意識其實會更好這種話。
但可以很確定的是,當你把娛樂業當成一種陸權文化侵略的延伸,這個娛樂產業,不管是流行音樂還是影劇,恐怕都很難如你所願地把那些文化展開。
*作者為媒體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