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東方馬諦斯」之稱的華人畫家常玉,在54年前曾出借42幅畫作給國民黨政府展出,但常玉不久後去世,未討回畫作,現存放於國立歷史博物館。常玉姪子常錦茂主張,擁有這些畫作的繼承權,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告,但教育部和史博館則認為這些畫作,是常玉自願捐給政府。
根據《壹周刊》報導,時任教育部長的黃季陸在1964年邀請常玉來台辦展,常玉因而從法國寄了42件畫作來台。當時常玉並未跟著來台參加畫展,2年後不幸過世,而這批畫作也就留存在國立歷史博物館成為鎮館之寶,現在這些作品市值平均每件3億元,總價高達上百億元。
常玉在中國的親人得知畫作在台灣之後,姪子常錦茂主張自己擁有畫作的繼承權,並於2011年起委託台灣友人「張大哥」及律師,與當時的馬英九政府交涉,希望教育部和史博館能物歸原主卻遭拒。
常家向政府索討無下文 感嘆「轉型正義喊假的」
民進黨政府上台後,常錦茂認為民進黨主張「轉型正義」,有望取回這批當年被霸占的珍貴畫作,重新交還到常玉的家人手中,可惜蔡政府依然聞風不動,讓常家有人感嘆「民進黨喊轉型正義看來也是說說而以」。
常錦茂現已全權委託張大哥及律師,提告要求教育部和史博館返還目前持有的常玉作品,去年8月正式向台北地院提出返還所有物的民事告訴。
常錦茂與友人、律師研究後,認為按照《民法》繼承權的相關規定,因常玉無子嗣,遺產可由父母或兄弟姊妹繼承,而常玉胞弟常廷桓又已過世,因此常錦茂主張享有其父常廷桓對於常玉遺產的繼承權。
出示史博館紀錄文件 教育部:常玉自願捐出畫作
不過教育部和史博館在與法官的辯狀中,指常玉是「自願」將畫作捐給政府,並呈給法官一份史博館的內部文件,記載「該批作品如未寄回法國,『似可移交』由國立歷史博物館保管運用」。
教育部或史博館也認為,以《民法》和《兩岸關係條例》相關規定,認為常錦茂無權繼承,並表示常玉在過世前有2年時間都未索討畫作,顯然已「默示拋棄」其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