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只見前總統之「冤」,不見小民之痛
能拿這個律師出身的「前總統」怎麼辦?在位時大剌剌貪汙,無視刑法和貪汙治罪條例等大法;入監想盡辦法從移監到保外就醫,保外就醫之後則是想破頭試探蔡政府的「底線」,算準了民進黨、蔡英文沒人敢跟他對著幹,陳水扁支持者要不到特教,就在扁賀壽李登輝之前,奔走的竟是讓他出國就醫。在任時弄權玩法,卸任後玩法繼續弄權,陳師孟補上監委,倒彷彿真成了陳水扁繼續弄權玩法的臂膀,問題是:政黨三次輪替後的司法果然沒有貞操?由得弄權者指三道四?
陳師孟說扁案都有「程序的不正義」,所以陳水扁是無罪的,這個邏輯推理大概陳師孟也不甚了了,所以特別補上,「這是我法界朋友給我的建議」,所謂「法界朋友」不知是司法實務界還是法學(法律教學)界?扁案二、三審定讞不少,未結案者仍有四大案,也都經過一、二審及更審,自扁案爆發豈止十年?可不是民進黨多數主控下的立法院,老搞限時三讀或連夜通關的把戲,這樣繁複的程序都能謂之「程序不正義」,那民進黨二度執政下的蔡政府所通過的立修法案大概也沒剩多少正義可言。
當然,司法判決難免有冤案,但若扁案盡皆冤枉,那各級法院要如何向國人謝罪?扁家洗錢都能洗到海外,納稅人還要支付陳水扁冤獄賠償?這才叫千古奇冤!冤的是老百姓,可嘆的是,真有一群人(包括吃香喝辣的政客乃至一朝權在手的監委新貴),對民冤民忿不痛不癢,他們的眼裡,只有權力─即使只餘玩弄的權力,他們也目不暇給屁顛顛地跟在旁邊起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