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華百貨大賺周年慶、球場風光辦大賽,但旗下的球場員工連年都不知道該如過!」今(18)日下午,於11日遭大量解雇的美麗華企業工會與聲援團體於美麗華百貨前抗議,表示公司對調薪、年終獎金等訴求全無協商空間,甚至在過年前大動作解雇18名員工(含15名工會成員),讓勞工難過年。
國際賽期間配合整理場地 組工會爭取加班費卻遭解雇
「球場的價值,是基層工人的維持才有辦法運作!」桃產總副理事長廖嘉鴻表示,美麗華球場員工辛勤工作、養護球場,替美麗華打造出一張球證高達900萬的好口碑,也在球場舉辦2017年10月「裙擺搖搖LGPA台灣錦標賽世界大賽」,卻也長期受到不合理對待,因此桃產總協助員工組織工會、爭取加班費與種種給付,殊不知,工會成員在年前遭大量解雇。
美麗華企業工會理事黃文正表示,去年員工雖組織工會跟公司追討加班費,比賽期間都是相當配合,「日曬雨淋,很配合整理球場,讓他舉辦LGPA」,未料賽後公司宣佈取消旅遊假、旅遊補助金、沒有年終獎金,也一一約談員工解雇。
公司稱解雇是因財務困難 桃產總質疑是因組工會
桃產總蘇承志表示,美麗華所屬高爾夫球場「球場知名度高,也讓世界看見台灣,比賽風光是他們辛勤工作來的」,但當工會賽後與公司爭取年終獎金與加薪時,「公司說不要,不給年終跟調薪是因為工會成立的關係,所以不發年終、不調薪。」
蘇承志表示,協調過程中美麗華即在1月11日片面解雇18名員工,其中15名為工會成員;美麗華宣稱是因公司有「財務困難」、虧損1400萬,桃產總則強調,解雇18名員工一年節省人事成本不過800萬,「實際上造成虧損的原因與人事成本無關。
一名遭解雇美麗華工會幹部表示,當初家人便告訴他「你如果從事工會一定會被解僱」,如今事情發生,他嘆:「公司不是打壓工會,而是要消滅工會!」
「組工會就遭解雇」 工會代表怒批勞基法:是要怎麼協商?
美麗華工會理事長黃文正則質疑,《勞基法》修法內容5條有3條強調工會、勞資會議與公司協商,但如今工會爭取權益就遭大量解雇,讓他質疑:「我們是要怎麼協商啊?叫賴清德跟林美珠出來主持公道,叫董事長黃世杰出來跟我們這些勞工講啊!」
同樣有成員遭公司解雇、而後復職的新海瓦斯工會也到場聲援,表示:「執政黨帶來資方打壓的風氣!我們也有一些幹部被解僱,雖然後來是復職了……政府要挺,勞工才會有好日子過!」
勞動部承諾處理 工會提3點訴求:年終、加薪、復職過好年
這波美麗華球場解雇事件曾在12日於勞動部前召開記者會,勞動部也承諾將協助發函請相關單位調查解僱是否符合《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是否有其他違法事項,而今日工會赴美麗華抗議,提出以下3點訴求:
1. 發給年終獎金讓勞工好過年。
2. 風光辦大賽,工人調薪要3%。
3. 美麗華球場年前違法解雇,董事長立刻召開董事會撤回解雇,工會15名員工立刻復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