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酬庸獨派,也被獨派牽制,最近才當選監委的陳師孟又是一個典型,在他眼中只有一個總統:陳水扁,至於蔡英文他是不管不顧不理的,以陳師孟的學經歷,當個監委並不為過,然而,他的「失格」不在學經歷,而在他根深柢固的意識形態,監委能不能有政治立場?當然可以有!但是,意識形態和政治立場都不能帶進職權行使之中,因為從憲法和監委職權行使為規範板板釘釘要求監委行使職權必須超然於黨派!
監委不是逆時開花的海棠 若敗則敗了國家法度
奇特的是,主張廢監察院的陳師孟找到當監委的理由,是「以監察權彈劾司法敗類」,這個論點不能說錯,錯在他對「司法敗類」的定義竟是「辦綠不辦藍的司法官」,換言之,對這個於法於理必須超然於政黨的職務,他找到出任的理由竟是「堅守藍綠立場行使職權」;在引發爭議與質疑後,他還咬定青山不放鬆,加碼強調,「過去做惡、為非作歹的就是藍的!現在不辦藍,難道要去辦綠嗎?」
他又說,「只要能舉一個過去是綠的法官,他們去不當追殺藍營的例子,那我就認輸」,他當監委分藍綠不夠,連同樣必須「超出黨派」的法官,在他眼裡竟也有藍綠之別,藍綠於他已經成了誅心之惡,財經學者的職權邏輯能如此推演,簡直比逆時開花的海棠更怪!
做為獨派,陳師孟的堅持無人能置喙,但做為監委,陳師孟的眼中只有「總統」或「政務官」之「冤」,亦屬奇特,監察院的職權功能在「整飭官箴」,為的是維護小民權益,制衡官權(行政和司法)以維護人權,這也是為什麼有人力主監察院應為「人權院」之故,可他眼中只見「官冤」不視「民冤」,這豈不是把監委當成了錦衣衛?
面對陳師孟奇言怪行,法務部長邱太三這麼說:「台灣政治人物在很多場合都有一些發言,法律人如果要跟他們做政治上的回應或口水,真是浪費我們的生命!」此言頗有賈政「見怪不怪,其怪自敗」的底氣,不過,陳師孟不是海棠,他是監委,他若其怪自敗,敗的可能是監察院、可能是民進黨、可能是蔡政府、還有國家的法度,而且,無責可負,要負責的是把他送進監察院的人─包括提名他的蔡英文總統,還有民進黨(立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