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朝當思在野日,早種善因待善果;在朝如果種惡因,冤冤相報無已時。盈虛損益是天理,在野也有在朝時;人民眼睛最明亮,善因方能有善果。」這首打油詩是中華民國自有監察委員以來,唯一的「首席監委」陶百川在三十四年前的一九八三年寫的,其時,尚未解嚴,民進黨還是「黨外」,他寫文章呼籲國民黨儘速制定政黨法,開放黨禁,朝野因緣不可冤冤相報。
寫完這首打油詩,還得再等五年才解嚴;他心心念念的「政黨法」則才在去年十二月上旬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他所叮嚀的「國民黨」則歷經兩次失去執政,在政黨法三讀前,由在野搖身在朝的民進黨,則大剌剌通過於憲於法皆有疑義的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凍結查封國民黨資產,而監察院提出的聲請釋憲案,迄無文下。對照他故後朝野易位之「冤冤相報」,只能感嘆,連首打油詩都能歷久彌新,台灣民主走得確乎跌跌跛跛。
陶百川為國會改選辭監委,蔡總統提名人不要機關要當「官」
更諷刺的是,早在他寫這首打油詩前,他已經於一九七七年就辭去監察委員職務,震動政壇,為的是敦促當局改選萬年國會!比第一屆國會全面退職足足早了十四年,當然,比諸自創黨以來就將廢監察院掛在嘴上,甚至列為政見的民進黨,卻死抱著監委不放,只有四個字形容:天壤之別。
刻正在立法院臨時會舉行的監委同意權程序,看看民進黨蔡英文總統提名的監察委員們,如何看待自己即將執掌的「權力」,一場公聽會,被提名人全員缺席;一場審查會六位被提名人中,五位直言主張廢監察院或有條件廢監察院,今日第二場審查會的另外四位被提名人大概也得面對類似問題。
監察院或許功能不彰,但監察權或監察院該不該廢,則見仁見智,早在前總統李登輝修憲時,陶百川即認為,「監察殘廢,閣揆難保(廢副署權),非政所宜」,他的辭職是為國會改選,但就權力制衡與監督而言,他認為把監察院眨為準司法機關,改為總統提名,等於廢了監察院的武功,「那就是四權憲法而不是五權憲法了。」
貶抑監察院藍綠皆同,朝野相互挖坑卻自己跳
憲法到底該幾權,是個爭辯不休的問題,西方民主國家,三權足矣,何須四權?不過,監察院偌大一個憲政機關,在落實民主實現政黨輪替後,卻愈來愈趨於「選廢品」,未必是怪責於修憲,反倒是朝野政黨有志一同,誰掌權都想弱化它,弱到幾乎都發不出聲音了,還得再踩上一腳才安心,即使要踩上一腳,卻也都忙不迭地送人(監委)進去被踩,而且,完全落入陶百川三十多年前的警示,朝野相互挖坑埋陷阱,通常自己挖的坑自己掉下去,亦屬台灣特有的民主奇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