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對於許藍方而言,最不需要討好的就是人妻醫師,因為人家都已經提告了,妳還去討好她做什麼呢?可以少賠一點嗎?人家自己就是醫師,提告還真的是為了錢嗎?
一般通姦(侵害配偶權)了不起賠個幾十萬元算很多了,難道許藍方賠不起?而且人家是為了報復,是為了討一個公道好嗎。一個來討公道的人,會因為妳否認就覺得妳沒偷吃她老公嗎?別傻了!
也不知道是哪個公關公司還是律師給她出的餿主意,讓她把最大的戰友往外推,還把敵人惹更毛,這下如果她真的沒偷吃的話,那一切好說,如果她真的有偷吃的話,嘖嘖,真不知道她要怎麼下台了……。
給她建議的人根本是想置她於死地
在第一時間沒有提告,卻在人家夫妻醫師回覆她的律師聲明之後公開她與人夫醫師的訊息對話截圖,還說要追究人夫醫師「毀謗名譽」(應該是想要講毀謗罪吧)。
先不說對話內容幾乎都只有人夫醫師單方面的訊息實在很不自然(聽說所使用的通訊APP如果刪除部分訊息的話,也不會留下任何痕跡,到底原本的對話是不是長這樣,真的很難判斷,不過因為法老王也不是這方面的專家,就不評論了),沒有在第一時間提告,看戲的民眾就已經不怎麼相信她了。
在第二時間說要提告,卻不是連同人妻醫師一起告,而只是追究人夫醫師的「毀謗名譽」的法律責任,那不就會讓人更相信人妻醫師講的是真的嗎?不然為什麼都要提告了,卻沒有連人妻醫師一起告?可以說是完全沒有達到危機處理應該有的效果──降低損害,以危機處理來說,真的可以說是完全走調,不過這應該還是要怪提供建議給她的人,根本是想置她於死地嘛!
可能有人會說,不針對人妻醫師說不定就是為了留下可以跟對方和解的空間,問題是如果真的目的是這個的話,應該是不管人家夫妻說什麼,都要完全沉默才是,最多說一句「一切已進入司法程序,不方便再發表評論」,才不會激怒人妻醫師。反正訴訟一時半刻也結不了案,等風頭過了,仍是一尾活龍。
這種事情最爽的其實是老公
可是許博士偏偏要親上火線,不斷的去挑釁人家夫妻,除非許博士真的沒有偷吃人夫,不然的話,恐怕是很難收拾了......。
話說這種事情最爽的其實是老公,如果偷情是事實,他可以跟老婆低頭一起對付小三,也可跟小三聯手,一起對付老婆,無論怎麼樣都不吃虧。就算老婆堅持要告到底,老公至少也吃了小三,也不算太吃虧,最多算是罪有應得而已,所以只要當偷吃的老公,就是立於不敗之地了(疑?)!
*作者為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