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質論,高階核廢料的儲存,技術並不困難,最難的地方,就是「政治」的問題,美國無法設置核廢最終處置場所,也是政治的困擾;我們(台灣)尤甚!
一個蘭嶼儲存場,每次選舉就是政治議題,一個低階儲存場,都是背景輻射的離島儲存場所,都遭遇如此命運,那麼,高階核廢的處置更是難上加難了。所以,美國的電力公司寧願選擇在自己的廠內,蓋乾式貯存設施,既合乎法令也免得外界非科學的困擾。
在廠內蓋乾式貯存設施得不到地方政府准許
反觀我們的情況,在廠內蓋乾式貯存設施也得不到地方政府的「水土保持的完工證明」。核一廠,二個爐子滿滿的核燃料,無處可去;核二廠一號機雖已停止運轉,號稱進入除役階段,爐子也是滿滿的核燃料,無處可去。
再次重申,如此的政治惡鬥,根本無法「實質」除役!且當經濟上有需求時,更無法再放新的燃料,譲它「延役」!目前的狀況只是將台灣限入一個更深的能源困局。
目前的情況下,台灣該如何?我的建議是:朝野政治人物勇敢的拋棄「政治」惡鬥,為台灣的長長久久著想,一切回歸科學及專業,自己廠產生的核廢料,自己存。
我提出的方案是「自己產生的核廢料,自己存!」低階的核廢料,目前都儲存在各個廠內,早已不送蘭嶼了,廠內的工程師顧得好好的,對環境也未曾有任何的影響。
實際上,以目前的台灣政治狀況,要取得共識,類似北歐芬蘭,找到高階核廢料的「最終」處置場所,我敢斷言,幾乎不可能。因為找到,執政黨及在野黨,就不能高喊:「核廢料未有處置方案前,台灣不能使用核能。」這是似是而非,緣木求魚式的政治口號。
大家務實點,仿照美國電力公司的方式,在自己的廠內建乾式貯存場,然後,觀念上,把它當作,永久儲存場的核一分場、核二分場⋯⋯好處是仍有充裕的工程師,幫我們看守這些核廢料,對環境不會產生任何影響,同時,我們也可以務實的進行「除役」或「延役」。這對當今台灣社會或許是個可以解決的方案。
台灣這個社會要記取蘭嶼儲存場的敎訓,千萬不要再浪費社會成本,再去製造一個高階廢料儲存場的議題。
這幾年,我們在能源上,已經困在泥沼中太久了,台灣的經濟發展需要健全的能源政策,這是一個能源事業老兵的吶喊。
盼望,執政、在野都為台灣的長遠著想,一切回歸專業及科學,讓核廢料找個家,然後才能順利的「除役」或「延役」。
*作者為前龍門(核四)電廠廠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