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淑娟專欄:黃春香的樓梯VS.賴清德的承諾

2021-08-24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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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鐵拆遷戶黃春香舉行「交通部應履行承諾 妥善規畫原梯保留」記者會。(資料照,盧逸峰攝)

南鐵拆遷戶黃春香舉行「交通部應履行承諾 妥善規畫原梯保留」記者會。(資料照,盧逸峰攝)

交通部、台南市政府20日強拆位於台南市開元路的黃春香家,為歷經9年的南鐵東移抗爭事件,再添一筆警力壓境的不堪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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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個場面是可以避免的,因為黃春香那2戶合約35坪、4層樓的家是一切兩半,20坪被徵收、另外沒徵收的15坪她有權繼續居住,但前提是家中的樓梯必須保留,而這也是她的唯一訴求。

賴清德承諾200多個半拆戶可以原地重建

這原本是徵收方,也就是交通部、台南市政府依法應該保障她的居住權,但一年來保留樓梯的交涉一再被敷衍、拒絕。而一旦樓梯無法保留,造成的後果是那未被徵收的15坪(扣除騎樓約只剩5坪左右的不方正空間),實質上已無法繼續居住。

即便整部《土地徵收條例》已提供許多方法,要求政府在徵收民地做公共建設時,應以最小侵害原則保障人民的居住權,只不過政府總是取其對己方便有利的做法,並未顧及百姓的基本人權。

20201219-台南鐵路東移案引發爭議,半拆戶黃春香家外一景。(盧逸峰攝)
台南鐵路東移案引發爭議,半拆戶黃春香家外一景。(資料照,盧逸峰攝)

時間回到2017年3月15日,那天交通部長賀陳旦(已卸任)、台南市長賴清德(現為副總統)、大陸工程董事長殷琪等人,在台南副都心舉行盛大的南鐵動工典禮。賴清德在致詞時說:

「這300多戶(徵收)的百分之八十幾,他們被拆除的面積大概小於10坪左右,換句話說百分之八十幾的住戶,都有機會回到他們原來的土地上,再繼續重建。」

賴清德說完這句話後,現場響起熱烈掌聲,營造一種公共建設、人民居住權雙贏的氣氛。只不過事情的發展並非如此,只要到現場看看那些半拆的房子現在是什麼模樣就知道了,賴清德所說的「有機會」回到原來的土地上重建,因為拆除的破壞已難以實現。

在《焦點事件》記者孫窮理、政大地政系教授戴秀雄合著的這篇文章中,針對黃春香樓梯的可能保留方案寫得非常清楚。其實再往前推到南鐵案的源頭,也有不必徵收這300多戶的方案,也就是一開始的「原軌案」,依照《土地徵收條例》第58條,對於臨時性的公共建設,可以採取徵用而非徵收,完工後再把土地還給居民。

這原本是一個實質上兼顧公共建設與居住權的做法,只不過日後原軌案改成「東移案」,土地從徵用變徵收,在抗爭過程中常聽居民說「不必徵收我們家,也可以進行鐵路地下化」,指的就是這個徵用的法條。而這就是引發南鐵抗爭的主要原因。

政府常說只有少數幾戶在反對徵收,但其實並非如此,讓時間再回到2018年9月19日內政部次長林慈玲(已退休)主持的土地徵收小組,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強制徵收前要先協議價購,協議不成者才由開發單位申請徵收、並送到土地徵收小組審查。

黃春香的樓梯可依設定地上權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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