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提案「休息時間應納入工時」 勞動部:若有待命事實就算工時

2018-01-24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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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民眾在提點子平台上提案,認為休息時間應納入工時。圖為示意圖。(資料照,甘岱民攝)

日前有民眾在提點子平台上提案,認為休息時間應納入工時。圖為示意圖。(資料照,甘岱民攝)

日前有民眾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休息時間及待命時間納入工時」達附議門檻而成案,勞動部因此邀集提案人跟專家學者開會討論,並於今(24)日在平台上回應,提案人及與會者意見納入政策研議參考,也會加強法令宣導,使讓勞工知道如何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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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發起的「休息時間及待命時間納入工時」提案達到連署門檻,勞動部去年聯繫提案者,提案者表示,現行服務業,如餐飲業多為2頭班、3頭班,勞工工作3到4個小時、休息2小時,期間員工不能做其他事;製造業勞工工作4小時休息30分鐘,此30分鐘休息時間跟待命時間沒兩樣。

提案者表示,歐洲午休時間也計入工作時間,故提案「休息時間與待命時間納入工作時間」。

對此,勞動部18日邀請提案者、專家學者,就提議內容等當面討論、交換意見。

勞動部:有待命事實算工作時間

勞動部今天在平台上說明,休息時間與待命時間在個案上或有不同情況,檢查實務上會針對個案釐清,若有待命事實,則計入工作時間;若勞工能自行運用,脫離雇主指揮監督,則屬休息時間。

勞動部表示,提案人及與會者意見納入政策研議參考,也會適時加強法令宣導,使勞工知道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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