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萬現金要燒多久?」張大偉說燒了兩天。
故事是這樣的。「某三更半夜,某人蹲在金爐旁燒紙鈔,他把2000萬元台幣的紙鈔一張張的燒燬,猶如焚燒冥紙一般的奠祭鬼魂,昏暗中伴隨著映射亂竄的火光,那面容該有多猙獰?」本件國防弊案如果沒有查緝成功,張大偉這樣的軍人(高階將領)所造成之弊害,會是多麼的可怕?
張大偉認罪稱燒燬新台幣2000萬元巨款
張大偉所涉國防工程索賄案(下簡稱「該案」),本文將比對「先前不起訴處分」及「本次起訴書(起訴求處15年徒刑)」,藉以探討及反省檢方辦案之問題或積弊。
首先,張大偉於偵查時自稱「燒燬2000萬元巨款?」此應勾稽多名被告證詞,查緝及釐清賄款金額暨流向。比對「燒燬說」,是否其實只有少量紙鈔被燒燬,實際上卻是「藏錢說?」(註:該案8月31日新北地院裁定張大偉以500萬元具保,事隔一日之9月1日家人籌500萬元辦理交保張大偉獲釋)
2000萬現鈔燒燬之疑金爐焚燒量及時間?
先假設紙鈔面額為千元鈔票。「10萬單位1疊,2000萬共200疊」,也可以由「2萬張的1000元紙鈔」計量,點鈔機需一張張的數共計「2萬次」。準此,以紙鈔材質、數量、金爐容量、焚燒時間、地點等角度觀察,張大偉稱在親戚家燒燬賄款,問題是,親戚家能有多大金爐?「天公爐嗎?」(筆者當然知道天公爐是廟宇放於廟前的大型香爐)若無此大容積,那2萬張紙鈔要燒多久?而張大偉的孫姓前妻、現任妻子及康姓女密友,知情或不知情?
張大偉「1個人」燒紙鈔,他自稱「燒了2天?」試問:人能在頂樓持續焚燒「現金紙鈔前後達2天?」然後等灰燼冷卻再將灰燼一桶桶倒進去馬桶沖掉?國軍有少將如斯,觀其辯稱手法下劣,智慧著實堪慮。還是真的要相信張大偉焚燒了2000萬元?至少筆者是持懷疑的觀點。
隱藏的細節龐大的工程弊案謀略
「吃人嘴軟,拿人手短。」公務員索賄及收賄的工程案,幾乎必然弊端叢生,此由成本(材料等)、費用浮虛謊報及回扣等角度觀察,可推知工程品質顯然劣質,而本案還是「國防重大工程案(標準化工程指標)」,請省思以下諸疑點。
第一點:「上任半年就索賄?」
張大偉職掌主管國防工程、負責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等業務。而張係於2017年1月間才晉升少將任處長,本案之明確索賄時點為「2017年6月3日(或更早)」,但請注意該期間才間隔上任半年?
第二點:「羊毛出在羊身上」
由工程預算及索賄金額觀察。本件工程預算為30億4387萬8652元,張大偉直接索賄金額4500萬元。「比對工程案金額,考量成本、施作等,經估算後如何?」別的不說,光是本案中華工程就夥同下包廠商虛增工程款及虛報拆除清運等費用,影響怎能不大?真是同俗語所說:「餓死膽小的,撐死膽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