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富商吃虎肉 重判13年

2014-12-31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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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媒稱廣東殺虎吃虎在部分地區已成風潮。(取自網路)

陸媒稱廣東殺虎吃虎在部分地區已成風潮。(取自網路)

中國廣西省的徐姓富商因先後三次組團購買老虎肉食用、還親眼目睹宰殺老虎過程,觸犯非法收購、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29日被欽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3年、併科罰金155萬元人民幣(約合新台幣775萬元)定讞,其餘共犯也受到相應的法律制裁。廣州《羊城晚報》稱,十多年來廣東湛江一帶吃虎肉喝虎骨酒已成風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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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姓商人在2013年3月13日、4月21日、5月20日分別夥同14人驅車前往廣東雷州,觀看賣家現場電擊宰殺老虎。並將遭到肢解的老虎肉塊、骨骼、內臟、虎血裝箱帶走。徐某還指示同行者「若有人查問,就說是馬肉、牛肉或大貓肉」。《廣西新聞網》引述警方調查,稱徐某等人3次購買虎肉的總值為144萬人民幣(約合新台幣720萬元)。

廣西森林公安局2013年5月31日在徐某家中搜出21瓶藥酒、動物骨骼與肉塊8份。經過司法鑑定,確認部分動物骨骼與肉塊是國家一級重點保護動物的老虎。其他還包括大壁虎16隻、眼鏡蛇1條、虎鞭1條等。經公訴機關起訴後,12月29日由欽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裁定。

據廣東媒體報導,當地人大多將老虎稱作「山貓」、虎骨酒稱作「貓酒」,虎骨平均500克7000元人民幣(約合新台幣3.5萬元)、虎肉與虎骨酒都是500克500元左右(約合新台幣2500元)。根據國際野生物貿易研究組織在2013年的《非法老虎貿易再探》報告中指出,2000至2012年間,至少有1425頭老虎的虎製品,在包括中國在內的13個亞洲國家被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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