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政治是我年輕時期的一大嚮往,可是我現在看到的台灣民主圖像,卻跟當年的憧憬很不一樣。
如果要簡要地說,那就是「選賢與能」這個理想,近乎空話。沒有足夠民主素養的選民,不選賢,而是選錢、選會作秀、選會說偏激話。
這些當選的政客,去做民意代表的,有人不斷擴權、不斷自肥;去做地方首長的,有人極盡爭取經費之能事,他們不在乎做出多少閒置公共建設,只在乎自己能收多少工程回扣。有些更惡劣的,還會利用地方自治之名,大搞舉債,以至於債台高築。他任期滿了,拍拍屁股下台,一大堆債務留給後人背負。
幾乎每一位監察委員都調查過閒置公共工程,這些蚊子館、蚊子路、蚊子港,加總起來以數千億計,每一分錢都是人民的血汗錢。
我仔細推敲,這些浪費人民血汗錢做成的閒置工程,大多無法活化。更令人難過的是,民主政治的品質假如不能有效提升,我們今後還會有更多蚊子工程。
第二,我要指出,中華民國雖然已經建國百餘年,但是國家的典章制度還很不嚴整。
隨意舉個例子:國家分官設職,各安其分、各有所司,庶幾乎條理井然。我們的部會首長被規定分配的公務車,汽缸三千以下,售價不可超過百萬。可是市縣政府只要和市縣議會聯手,便見買的是賓士、寶馬、凌志。鄉鎮代表會主席依規定不配公務車,「有辦法」的人照樣用公帑買高檔車子。如把鏡頭轉向官舍,情況之混亂只有過之而無不及。中央部會首長大都集中住在信義路一棟大樓裏,每戶五十坪的宿舍。部會次長可以在承德路巷內一棟大樓裏申請到二十九坪一戶的宿舍。可是縣市首長的官邸動輒三、五百坪,裏頭有做游泳池的也不見怪。報章喜歡把市縣首長稱為「諸侯」;試問這是什麼時代了,還諸個什麼侯?
其三,我要指出,既弱智又不承擔社會責任的部分台灣媒體,已成為國家進步的阻礙、社會分裂的禍首。
作為大眾傳播工具的媒體,不管是雜誌、報紙、廣播或電視甚或網路,是民主政治重要的一環。因此被拿來與行政、立法、司法併列,稱為「第四權」;參與「第四權」的運作,事實上即是參與國家政治,是很嚴肅的事體。
歐美先進國家對媒體的運作,經由幾百年實驗之後,媒體之為「社會公器」和「享用新聞自由必須同時承擔社會責任」已成為民主國家之共識。
民國七十七年解嚴之後,台灣的媒體生態是百無禁忌和競爭激烈。
如果「百無禁忌」是指不畏權威,那是進步;如果「百無禁忌」是表示愛毀謗誰就毀謗誰、愛誣蔑誰就誣蔑誰、愛怎麼分裂社會就怎麼分裂社會,那是退步。
至於競爭激烈,如果因為競爭帶來不斷向上提升,那是好事。如果激烈競爭帶來的是粗製濫造,競走偏鋒、捕風捉影,那就是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