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出境大堂的椅子上,想到自己過去為中共政權辯解,而現在當困境臨到自己身上,我無法為不僅不合理、而且是荒謬已極的倒行逆施作任何辯解。我以前做的事,是不是錯了?以後,如果還有機會「以後」的話,我要怎麼做?我可以怎麼做?我有個人自由發揮的空間嗎?
失敗者回憶錄03:殺氣騰騰
1970年3月21日,我走進家門,麗儀在等我,第一句話就是:「我今晚不能留在家。」「為什麼?」「要對我隔離審查。」「為什麼?」「因為你。」「我怎麼了?」「有文件下來,說香港回來的人有70%是特務。今天剛槍斃了一個。」
坐在深圳的離境大堂上,前一天的景像歷歷在目。
我通常會先到公安局報戶口,然後走回家。那時深圳地小人少,鎮上只有一條大街和一些小巷。我家住的小巷叫鴨仔街。在公安局被要求回原籍報戶口後,我忐忑不安地走回家。路上見有幾個十歲左右的孩子,舉著一根上面掛著衣服和帽子的竹竿,哼著進行曲,見到我就嚷:「香港客,倒屎塔,倒完一塔又一塔。」(「倒屎塔」是指為旱廁掏糞。)
離遠見到小女兒和幾個同學,我喊「小培」,她回頭看看我,卻沒有迎來,反而箭似的奔跑回家。她不想在同學前顯示有一個「香港客」爸爸。
1970年是文革的中期,激烈的紅衛兵運動已經過去,香港的左派暴動也平靜下來。1969年中共九大後政局表面和緩。但實際上毛澤東與林彪的權力鬥爭,也在九大確定林彪為接班人後立即展開。文革派和周恩來的官僚系統鬥爭,兩派都爭著推出「極左」政策來爭取毛和各地革命派的支持。1970年初, 中共中央發出經周恩來主持起草的《關於打擊反革命破壞活動的指示》,這就是牽連全中國,在各地製造了大量冤假錯案的「一打三反」運動。打擊反革命是「一打」,「三反」是反對「貪污盜竊」、「投機倒把」、「鋪張浪費」。重點是「一打」。文件提出要殺一批人,要「在短期內殺人夠多,產生震懾效果」。一些老「右派」、已成賤民的地主富農,再拿出來槍斃。香港回鄉探親者,面臨殺氣騰騰的社會環境。
妻子梁麗儀,出身於紅色家庭,父親是在香港曾經參加過1929年省港大罷工的中共地下黨員,哥哥是香港海員工會的地下黨員幹部。麗儀中學畢業到廣州升讀大學時,一直受到中共黨組織的特殊照料,她很快參加了共青團。在歷次政治運動中,她都沒有受到衝擊,被黨組織認為是一個跟黨走的好學生、好教師。
1966年文革狂潮掀起,麗儀是不參加造反運動的「逍遙派」。她有被大字報攻擊,但沒有被揪鬥。中共黨組織對每一個幹部都設有秘密檔案。她的檔案中,大概有一個香港紅色家庭的背景護持,這對無知的造反派帶有不敢輕易觸動的神秘感。但是,當文革的極左思潮發展到中國之外包括香港全是敵人的地步,她的背景也保她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