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長李永得於2021年9月13日上廣播節目表示,中正紀念堂是要處理,但應具備「歷史評價的完備」及「法治程序的完備」。李永得認為,蔣介石的功過大家見仁見智,但無論什麼樣的評價,都應該經過司法途徑,才能作為公權力執行的依據。這是接續他在1月20日所言:「現在抗議者立場稍趨向溫和,不主張拆館與拆銅像。」
李永得知道走司法程序,可能10年官司也打不完,而促轉會到明年5月就要結束。用這種拖延方式就可以留下中正紀念堂內的黑銅像。
9月23日在寳島聯播網,李永得又認為蔣介石的歷史性貢獻在於讓台灣免被中國共產黨統治。實在不知所云。如果沒有被中國人唾棄、逃難來台灣的蔣介石軍隊,台灣就和很多國家一樣,經由民族自決而獨立了。台灣是倚賴美國第七艦隊保護的,不是蔣介石的功勞。就是有功,蔣介石在二二八應負的責任仍不會消減。
非要司法審判,而要還原歷史真相
轉型正義是總統蔡英文第一任就職演說,宣示要完成的重大工作。促轉條例第二條第二項規定必須做的主要事項是:開放政治檔案、清除威權象徵、保存不義遺址、平復司法不法、還原歷史真相、並促進社會和解等。
寫歷史不是司法問題。司法程序是要定罪,亦即鞭屍,筆者是二二八遺屬,也不期望如此。我們要的是還原歷史真相,把這一段慘痛的歷史記下來,讓後代的台灣人記取教訓。我們也希望轉型正義工作早日完成,譲台灣社會可以和解,往前邁進。
李永得也提到對蔣介石「歷史評價的完備」。本文將詳列在二二八慘案期間,蔣介石本人非常多的作為及言詞,來確定他的責任,並給予評價。
令陳儀「可錯殺一百,不可錯放一人」
1.嚴厲要求陳儀,對群眾格殺勿論,可錯殺一百,不可錯放一人。二二八發生前不久,1947年2月10日蔣介石就已下令陳儀:「據報共黨份子已潛入台灣漸起作用,此事應嚴加防制,勿令其有一個細胞遺禍將來。台灣不比內地,軍政長官自可權宜處置也。」〔1〕意思是陳儀可以胡作非為,但不准放過一個共產黨徒。
2月28日陳儀宣布臨時戒嚴,也電告蔣群眾示威的情況。陳儀的侍衛舒桃那時專責文件收發,於1995年3月2日作證說,隔天蔣介石立即回電,命令陳儀「格殺勿論」及「可錯殺一百,不可錯放一人」〔2〕。台灣警備總部參謀長柯遠芬在1992年接受賴澤涵訪問時說:「當時的局勢雖然有點亂,但只要依照先總統蔣公的指示辦理,執行起來就沒有什麼困難。」[3]證明他們殺台灣人,都是依照蔣介石的指示來做的。
不過,蔣介石這種「格殺勿論」的殘暴方式,並非無前例可循,試看1936年西安事變前,中國的愛國學生在西安市示威請願時,張學良替學生向蔣介石請命,蔣介石卻怒斥道「對於那些青年,除了用槍打,是沒有辦法的。」〔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