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退休公教人員必須聲請司法救濟的訴訟理由

2018-02-22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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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蔡政府不應該利用商業的財務精算方法,荒謬推估退撫基金財務缺口,意圖推卸僱主所應履行公教人員退休金的給付責任,這是違反普世勞僱關係倫理與國際勞動法制基準。蔡政府沿襲馬政府推動公教退撫改革誤用的財務精算方法與矛盾的邏輯觀念,曲解職業退休基金與社會保險基金的財源籌備適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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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個人觀察研究心得,世界各國公私部門施行職業退休與社會保險制度的通例,實際上皆不能要求完全提存足額的責任準備金,否則必定是窒礙難行甚至造成禍患。這些制度都建立在給付適足性與經營永續性的理論基礎上,並遵守禁止法律溯及既往、比例及信賴保護等法律原則。馬蔡兩朝政府祇是政黨輪替且遵行相同憲法治理國家,並採行漸進調整制度參數模式進行改革,繼續維持確定給付制的財務責任,縱使改採激進調整制度結構模式進行改革,成為確定提撥制的財務責任(諸如勞退新制),亦絕對不能溯及既往減少已退休人員的退休金給與權利,主政者亦可參考歐美許多國家進行公教退撫改革案例,可以佐證此項原則。

依照釋字第751號解釋,如法律有溯及適用之特別規定,且溯及適用之結果有利於人民者,即無違信賴保護原則,非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所禁止。反之,如法律有溯及既往適用之特別規定,且溯及適用之結果不利於人民者,即有違信賴保護原則,為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所禁止。蔡政府制定新法對已退休之公務人員,為不利之溯及既往規定,違反禁止法律不溯及既往之憲法原則,當屬無效。

2017-07-06-總統蔡英文至高雄燕巢天后宮參拜,遭遇反年改民眾抗議-取自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臉書
總統蔡英文至高雄燕巢天后宮參拜,遭遇反年改民眾抗議。(資料照,取自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臉書)

二、誣衊制度、醜化公教、弱肉強食:蔡政府一方面誣衊曲解公教退撫新制,並且意圖減少承擔退撫新制運作成本及制度轉換過渡時期必需付出的代價;另一方面污辱醜化公教人員,故意扭曲所領退休所得已超過同等級現職待遇,惡意批評現制不合理,必須回到常態,卻從不檢討政府長期凍薪才是造成制度問題的根本所在。其推動年金改革順序,先挑軟柿子吃,以公教及政務人員列為首選。先捏造公教退休所得過高加予批判是肥貓,再高喊退撫基金提撥不夠會經費不足,債留子孫形成世代不均,更以公教退休金與勞工保險金給付水準相比較,塑造階級對立說成行業不平。

玆舉筆者實領的月退休金為例,十餘年來僅經兩次調薪,其退休所得替代率即自66.89%降至60.48%,(按高階主管實領俸給總額相當於本俸兩倍之120%,故以後者當分母計算之退休所得替代率就會高估),倘若按照新制施行初期每年調薪3%推估計算,本人的退休所得替代率早已降至50%以下。此次修法增訂未來月退休金不再隨同現職調薪而調整,按照國際退休年金給付基數的通例,係依現職待遇或物價指數調整,根本沒有不予調整的道理,故其剝奪減少月退休金的傷害程序非常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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