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確定明年元旦生效上路,台灣主要貿易對手國與競爭者都在RCEP中,政府告訴大家,台灣已申請參加的CPTPP才是層次較RCEP高的區域經貿組織,而台灣成功加入的機率很高,所以台灣不必太緊張。
不過,這番話不盡然實在,雖然短期內台灣所受影響未必顯著,但長期衝擊會比預期的嚴重,台灣當然該緊張,更該努力急起直追。
RCEP(《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在去年11月正式完成簽署,成員國包括東協10國,及中國、日本、韓國、澳大利亞、紐西蘭等共15國,依照其約定,在6個東協成員國和3個非東協成員國批准後才開始生效。先前已有汶萊、柬埔寨、寮國、新加坡、泰國、越南等6個東協成員國,和中、日兩國批准,11月2日,紐、澳也批准,RCEP跨過生效所需門檻,RCEP保管機構東協秘書處也正式通知各國,明年元旦生效上路。
從全球經貿角度看,RCEP生效上路,當然是意義非凡又衝擊鉅大;因為,這是一個涵蓋22.7億人口、GDP規模26兆美元、出口總額5.2兆美元、全球最大的經貿組織,大體上就是占有全球經貿3成以上江山。
而且,這個組織包涵了全球第2、3大經濟體,還有一個新的經濟強權韓國及東協;從另一個角度看,這是第一個把中日韓「綁在一起」經貿組織,在各國間與區域內,會產生什麼「量變」與「質變」深受關注, RCEP上路也代表全球經貿版圖的變化。
對台灣這種出口導向的經濟體而言,出口就是經濟命脈,過去出口占GDP比重大概在6成左右,去年以來出口大好後,這個數字已上升到7成。而台灣出口前3大市場就是中國、東協、美國,台灣出口到RCEP的產品占全部出口的比重超過5成左右(扣除香港部份),因此覺得RCEP對台灣出口與經濟「不會有太大影響」,顯然樂觀過頭了。
依照官方的說法,我們已申請要參加的CPTPP(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是層次比RCEP更高的區域經貿組織,因此台灣參與CPTPP更重要,而且「希望很大」。
這番話只對一半,結論完全錯誤。與CPTPP相比,RCEP主要焦點在傳統的商品貨物貿易上,並未納入國有企業改革、環保和勞動問題的規定,規則的水平偏低,因此CPTPP被視為「層次更高」的經貿組織,但重點是納入其它項目未必代表經濟效益就更高。
事實上,所謂納入環保、勞工、國企改革等規定,是美國當初基於其本國利益提出的要求,單純以對出口、貿易、經濟而言,未必有實質意義。RCEP對傳統商品貨物的涵蓋面更廣泛,就以CPTPP的領頭羊日本而言,RCEP可推高其GDP達2.7%,效益遠高於CPTPP。台灣以此作為RCEP「經濟效益不高」、未加入影響不大的理由,顯然說服力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