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難想像,兩年前的「總統府私菸案」能暴露政府這麼多「漏洞」,時隔兩年,竟再查出現任總統府侍衛室外衛主任陳敏華因為購五十條私菸,緩起訴一年,追繳四萬元逃漏稅,並遭法官判處六個小時的「法治教育課」;陳敏華以少將之尊要上法治課固然丟臉,但國防部、國安局兩手一攤「管不著」,更匪夷所思。
買菸在前說謊在後,陳敏華竟成漏網之魚
這起緣於蔡英文總統「永續之旅」出訪行程的菸品「走私案」,從一開始就讓人瞠目結舌,因為想都沒想到跟著總統出訪,都能「走私」,而且,還早有前例,已成陋習,只是蔡總統此行,「走私」數量驚人(上萬條),輿論嘩然後,以「超買」寬解隨行人員「陋習」的蔡英文才公開向國人道歉,宣示「政府人員一定要有更嚴格的自我要求」,強調一定徹查到底。
此案檢方起訴一大缸子人,今年六月,台北地方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重判前國安局人員吳宗憲十年四個月、張恆嘉十年兩個月徒刑,且褫奪公權十年(還可上訴),但其他文武職絕大多數無罪或緩起訴,前國安局長彭勝竹因此請辭下台,接任國安局長的邱國正則「下重手」,有多重?照邱國正說法:「刀一揮,哀鴻遍野。」事實也近乎如此,記過的記過,回軍的回軍,拔官的拔官,退伍的退伍,當時能否留任總統府的標準,就看「有沒有買私菸」,照邱國正的說法,因為侍衛室是必須維護極度安全的單位,講究絕對忠誠,不容許有不安全、有問題的人員,留在總統身邊。
沒想到,陳敏華竟有本事成為「漏網之魚」,因為他謊稱沒買,即使被記一大過仍可留任,後以「大選維安記大功」,因而功過相抵,得以升上少將。換言之,陳敏華買私菸在前,說謊不報在後,後者的問題可能更大過前者,因為這不只牽涉到軍人「武德」,更涉及軍中人心不服,為什麼別人被調職懲處,他却還能功過相抵而升上將官?帶軍就怕人心不平,因為這就可能是爆料不斷紕漏百出的根源。
更嚴重的,陳敏華被爆出竟然買了五十條私菸被判處六小時法治課級,立委質詢國安局長陳明通,為什麼還不調職?陳明通誠實以告:「陳敏華不是國安局人員,只是特勤任務接受國安局指揮」;他尊重司法判決,但陳不是編制內人員,他沒有人事權。至於邱國正為什麼當時可以「下重手」調動這麼多人?陳明通的說法是「邱調動的是國安局的人,陳敏華不在編制內」。
國安局長管不了,總統總該管得了
陳明通的說法凸顯幾個事實:第一,邱國正接任國安局長出面善後時的說法是:會與國防部、警政署會商將這些人員調回母單位,「在預算、編列不變下,對於總統府侍衛室,我跳出來、扛這個責任,要把它拉到國安局裡督導。」等於接管了總統、副總統的維安工作。」陳明通却說邱國正只調動國安局的人,到底誰的說法才是事實?若陳明通所述為真,那就是邱國正唬弄國人,若陳明通所述為不進入狀況,豈不印證文人國安局長壓不住陣腳?沒有軍人局長的擔當?
第二,陳敏華編制不在國安局?那是在哪裏?國防部嗎?國防部發言人的制式說法是:「國軍的人事作業,均在考量各項條件符合後,依法、依程序,公平、公正完成評選以及薦報」,其他沒有評論;說了等於沒說,還是沒有一個處理方案,也不知道國防部到底是否有權升陳敏華的將官,却無權處置他的連二錯?也不知道調任國防部長的邱國正是否要一條鞭「扛起來」,繼續處理?
第三,私菸案爆發後,侍衛室事權不一早被詬病,既有特勤中心,還有憲兵編制的警衛大隊,國內維安歸特勤中心,外圍還有警察的保六,元首出訪維安歸侍衛室,沒事「三管」,事「三不管」,在私菸案之前,侍衛室既鬧過桃色糾紛還有喝酒違紀,在私菸案之後,總統府一度聲稱要徹底檢討,考慮廢侍衛室改設「秘勤局」,結果證明,都是風暴當頭的說說而已,陳敏華騙國安局,總統府却是騙國人了。
說穿了,侍衛室是「大老闆」(總統)的人,誰都不想碰,也可能誰都碰不了,揭發這起私菸案的前立委黃國昌曾說,「多數爛官都是國民黨培養出來的」,這句話現在可以換個說法,「多數爛官都是民進黨縱容出來的」,國安局長聲稱管不了,那就只能問總統,你到底管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