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面對全台總長超過2000公里的河川流域,要能夠在每一次污染事件發生時都能帶著齊全的裝備、即時到場採樣,對環保單位來說並不是件容易的事。新竹縣環保局科長林行志描述,每當民眾通報「河裡發出惡臭」,轄區負責人即使立即出動,但最快也要花20分鐘才能抵達現場;而稽查人員即使趕到舉報地點,為了找到業者的汙水排放口,往往得再徒步往上游查找排汙源頭,有時更可能得走半天以上、才能找到廢水源頭,但如此時間推遲即錯過業者偷排時間。
「有時我們接到通報要趕去現場,心裡急、想開快,但還是會被開超速罰單的,所以還是要維持速限,」北區督察總隊隊長李鴻源也苦笑。
環保局「埋伏」在充斥蚊蟲的水溝 等待業者排水那一刻
有時為了一舉破獲大型偷排案件,早年稽查人員還會直接在河流附近埋伏守候。曾任職地方環保局水汙染科的陳組長(化名),當年即為了進一步蒐集業者偷埋暗管排放廢水的證據,在凌晨2點穿過墓地、下到河床上,在充斥蚊蟲的水溝旁「守株待兔」一整晚,等待業者排水的那一刻。
儘管環保人員點出水污染案件種種稽查困難,污染現實與業者受制裁的比例差異,看在環保團體眼中仍是難以接受。曾揭發中石化台南安順廠土地污染的台南社大環境行動小組召集人黃煥彰不滿表示,常見業者亂排養豬廢水,但民眾向環保局檢舉都沒有回音,或是等到河水將廢水沖走了才出現、導致根本沒證據對業者開罰。
當地自救會測到酸鹼值超標 環保局卻3天後才測
他也以中聯爐石在高雄旗山以爐渣回填土地一案為例,指當地自救會連續3天都測到當地土地酸鹼值超標,但高雄市環保局卻等到3天後中聯爐石發新聞稿稱酸鹼值正常時才到現場,測值也正好是業者宣稱的PH 8。黃煥彰痛批,環保局儼然利用汙染發生當下與採樣的時間差逃避稽查責任,讓業者能僥倖脫身。
面對環團不滿,李金福則坦言,受限於水污染的即時特性及人力,100件環境污染案中環保單位可能只抓到2、3件,「但這真的不是我們故意放水。」
困難二:反監控、沒收器材 業者躲追查也非省油的燈
除了要即時,環保單位要抓汙染河川的業者,還常要上演諜對諜戲碼。好比偷排業者最常躲避查緝的方式,就是將排水開關裝在警衛室、董事長臥室等各種意想不到的地方,以便在稽查人員出現出現時秘密關掉排水設備;也有業者會在環保局進廠稽查時直接將設備打壞,稱是設備出問題才誤排廢水,藉此模糊偷排事實。
李金福則碰過業者「反監控」。在一次調查蒐證過程中,被稽查人員盯上的工廠老闆和老闆娘,為了提防犯罪行為曝光,竟也在半夜騎著機車跟在環保局車輛後頭、觀察環保局的行蹤。「為了不讓違法被發現,他們也很辛苦,」李金福苦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