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都是依水而生,每個有人聚集的地方,通常就有一條河。但你是否還記得上一次看到河川溪水清澈的時候?
全台主要河川 4分之1中重度污染
台灣的河川污染問題已是長久以來的陳痾。根據環保署的資料,若依河川汙染分類指標來看,全台50條主要河川中,有四分之一的河段被認定屬於中度及重度污染,不宜飲用、灌溉,長度達763.9公里,其中汙染程度最嚴重的是北港溪,有近25%的河段都遭嚴重汙染。
河川汙染嚴重,表面上看來或許和一般人沒有太直接的關係。然而,當不肖業者在錯誤的河川排放汙染物超標的廢水,就會導致原本可用來灌溉或飲用的溪水遭受污染;而若廢水隨灌排系統流入農田,還會進一步汙染土地及地下水,造成長期性的破壞。5年前日月光K7廠偷超量含鎳污水進後勁溪,就導致下游近千坪農地遭重金屬污染,必須持續列管、監測。
為了避免已受汙染的水被用做為農業灌溉用水,近年來政府、農田水利會力促灌排分離,鼓勵農民自水質乾淨的河流中引水,不要搭排到工業廢水匯流的河川上;另一邊盡可能鼓勵工廠聚集在特定區域,讓廢水可集中管理。此外,環保署也推動總量管制計畫,對區內工廠、畜牧廠等祭出更嚴格的排放標準,不再增加受汙染河川的汙染程度。
桃園、台南、彰化工廠林立 水汙染裁罰次數、金額增加
除了改變農業、工業用水及排水習慣,日月光事件後立院也加重水汙染罰責,行政裁罰的上限也調高至3千萬。然而即使規定加嚴、違法的成本越來越高,業者還是不怕。根據環保署統計,全台直到2016年,水汙染裁罰件數仍高達2722件、罰單金額高達3億元;工廠林立的桃園市、台南市、彰化縣等,水汙染案件裁罰次數及金額更是有增無減。
業者捨不得「戒斷」亂排廢水的主因,就是看準水汙染案件並不好抓。依法律規定,政府要裁罰一定要有證據、也就是受汙染的水體才行,這也代表稽查人員一定要採集到汙染物超標的廢水才能開罰。然而工廠前一小時排放的汙水,下一小時可能就已進入大海,要採集證據唯有人在現場才行。
困難一:上一秒排廢水、下一秒就流走 慣犯看得到、抓不到
與流動的河川搶時間,是河川汙染稽查人員心中永遠的焦慮,因為即使知道河川被汙染了,但若當下沒有立刻以標準流程在業者排放口外位置採集污水,就罰不到人。環保署督察總隊中區大隊長李金福即說,打定主意要違法的業者,偷排時往往也有一定的保密流程,環保單位必須先一一「破解」業者的招數,接著密集監控、遵守標準流程即時採樣,再把水樣送往合格實驗室分析,事後才能有效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