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台灣「318反服貿學運」的坑灰未冷、棋局已殘之際,我在遙遠的蘇格蘭曾揣想:接下來,大陸要如何面對這場風波之後的台灣?原本在這份協議簽成之際,經內部各方協調要對台灣做出的經濟讓步,是給、還是不給?
當時我的一個判斷和預測是,即便服貿協議在台灣完成立法程式、正式生效的機率已經微乎其微,但對大陸來說最理性的做法,是不管台灣內部的拉鋸,單方面直接宣佈對台灣個人和企業相關優惠條件,直接在大陸開始生效。
畢竟,如此一來,才最符合大陸與台灣洽簽服貿協議及整套ECFA架構的最高宗旨。以台灣市場之緊湊、競爭之激烈、規模之有限,大陸與台灣簽署服貿的初衷,從來就不是當時運動青年們所聲言的,什麼來台灣併購巷口阿姨開的理髮店、讓台灣夜市裡都是「一條龍」的陸資攤販等等......服貿本身最大的用意,其實就是鼓勵台灣最多人口從事的服務業中的領頭羊企業,都能到大陸發展,形成「頭小身體大」的業務樣態;讓作為台灣中堅階層的專業技術人才、文創工作者、白領金融服務業者,甚至是教育、養老、醫療、獸醫等市場新興領域的從業者,都能夠擁有到大陸「平行發展」的動機和誘因。如此一來,不論台灣執政黨如何輪替,社會主流自然會形成一股「底線反獨」的共識牆──阻止任何有機會執政的主要政黨,在兩岸關係上提出過於極端化、衝撞性的選項。從而使「台獨」作為一個島內政治選項的市場前景,逐漸被邊緣化。
當然,「反服貿學運」爆發之後,服貿狀態隨即陷入了彌留狀態,雖然在法理上海基會並未斯毀協議;但兩岸皆知,在台灣內部已經不存在服貿再次被理性討論並生效的可能性。
而過去這些年,我在與大陸涉台學者的交流中問過,為了繼續推進落實服貿本應具有的政治經濟效果─大陸是否會單方面地、化整為零地,逐步逐項將原本已承諾要允許台灣個人和企業登陸的選項放開?很長一段時間裡,我得到的答案都是否定的。理由不外乎:「現在兩岸根本連談都談不了了,怎麼還可能在實質上落實服貿?」、「只有大陸單方面向台灣開放,台灣什麼都不履行,大陸內部難道不會有壓力嗎?更重要的是,其他WTO成員方對於大陸單方面向台灣傾斜這種事情,一定不會輕放」、「現在民進黨當局即將/已經上台了,在這種情況下做這樣的決定,會被視作示軟,向台灣社會放出錯誤的信號」....云云。
但4年後的此時,大陸單方面宣佈對台灣人民和台資企業開放的31項「同等待遇」措施,和80多種專業技術證照考試資格,在在顯示了,在背後做出這項決定者的思考站位和謀劃,已經衝破了上述我聽過的種種曾有過的猶豫,直接回歸到與台灣簽署服貿時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