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足球協會的改選,在被選舉權的資格認定上,出現兩派不同聲音,包括台灣日本關係協會會長邱義仁的理事長參選資格遭否定,體育署署長林德福今天表示,相信「雙方有智慧解決」。
教育部體育署署長林德福今天對媒體表示,依國民體育法規定,3月20日前要完成改選的日子已近,但有部分協會組織章程都還沒修訂完,像足協內部過去對修改章程、改選,出現「先選後修」、「先修後選」兩種意見,到現在還卡住。
林德福提到,據了解,國際足總(FIFA)的指示是「先選後修」,這樣的想法合理,足協目前也決定以此改選。
足協於2月28日的會議中針對理事長、副理事長、理事的參選名單做討論,其中前理事長邱義仁被以非足協會員為由,認定「提報資料不符合足協章程第8條第3項、第21條第2項,因此不具參選資格。」另一參選人、現任理事長林湧成則被認定符合資格。
林湧成解釋,依足協組織章程第8條第3項「會員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每一會員為一權」,所以參選人必須是足協會員才能擁有被選舉權。
但包括副理事長龔元高在內的另一派論點則認為,按照足協章程第32條,「參與理事會選舉之候選人必須至少由一名會員代表提名」,表示非會員也能參選理事。
針對足協內部目前的意見分歧,林德福說,目前出現癥結的地方在於被選舉權的部分,這部分是法規解釋的問題;對於記者追問哪一方的論調才正確,林德福坦言:「我也還在研究」。
新境界文教基金會執行長邱義仁。(資料照片,顏麟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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