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別人有,我就不想有」的現象理由相當實際。餐廳太多人,吃起來當然不舒服,現場要排隊排很久才有位子,或是得提前很久打電話預約,而且現場吵得要死,講話用吼的才聽得到,根本不可能享受美食時光。
不過事情還不只這樣。
各位要是和喜歡聽音樂的人聊最近爆紅的樂團,大概會聽見一種很常見的說法:你說亞洲蜘蛛猴?我喜歡他們以前的作品。他們開始大賣變得很商業化之前,早期的專輯還不錯,那時比較不做作、比較好,不是口水歌,以前比較真。
亞洲蜘蛛猴樂團早期的歌的確可能比較好,常有歌手紅了之後就江郎才盡。
然而披頭四、瑪丹娜以及其他許多成功歌手,他們在紅起來之前,真的唱得比較好嗎?各位是否聽過別人說,他們比較喜歡某個不紅的樂團早期的作品嗎?
變成流行天團的確可能扼殺創意,不過還有其他更可能的解釋。一個樂團不管曲風有沒有變,一旦紅了,喜歡這個樂團就沒那麼獨特了。如果你是亞洲蜘蛛猴樂團第一次在咖啡廳演出,恰巧在場十二名觀眾的其中一人;你是元老級的菁英樂迷,在還沒有人認識亞洲蜘蛛猴的時候,你就喜歡他們的輕快旋律與獨特嗓音,代表你與眾不同,慧眼識英雄,跟說喜歡大衛馬修樂團(Dave Matthews Band)或貝多芬完全不一樣。亞洲蜘蛛猴?聽的人一頭霧水,還以為你在講《綠野仙蹤》,或是某種大批出沒的詭異靈長類動物。不過就算怪也沒關係,喜歡小眾的東西代表你很獨特只有你懂。
然而亞洲蜘蛛猴一旦紅了之後,事情就不一樣了。
亞洲蜘蛛猴登上《滾石雜誌》(Rolling Stone)後,不管是獨立音樂製作人,還是跟風者,一堆人開始聽他們的歌。亞洲蜘蛛猴原本專屬於你,這下子變成每一個人的樂團,原本的文青風,如今成為芭樂歌。
此時真正的亞洲蜘蛛猴歌迷該怎麼辦?
你可以完全不愛了,丟掉演唱會T恤,刪掉播放清單上的歌。
可是這麼做有點過頭,畢竟你還是喜歡他們的音樂,而且是你先喜歡的!
很多人碰上這種事的時候,不會完全拋棄心愛的樂團,但會找新方法讓自己跟別人不一樣──他們會說自己比較喜歡樂團從前的作品。
說自己喜歡亞洲蜘蛛猴早期作品的人,可以繼續當樂迷,但又與眾不同,社會身價(social currency)高過那些最近才開始迷的人。他們跟大家一樣,都喜歡這個流行樂團的音樂,但又是老行家,比別人早精通這個樂團的事。
有時某個東西正要開始紅就已經出現副作用,光是可能變成主流,就足以讓某些人不再喜歡,趁別人都還沒不喜歡,就搶先不喜歡。(*註2)
*註1:一群人點餐時,第一個點的人不太受影響,他前面沒人,想選什麼,就選什麼,不怕跟別人一樣。
*註2:*藉由採取反對立場,討厭所有人喜歡的東西顯示自己高人一等。有的人藉由高調厭惡其他每一個人都愛的東西顯示自己與眾不同,不融入人群,靠過人知識區別自己。
*本書作者約拿.博格(Jonah Berger)為賓州大學華頓商學院的行銷教授,著有暢銷全球的《瘋潮行銷》(Contagious)與《何時要從眾?何時又該特立獨行?》(Invisible Influence)。他是世界知名的專家,專門研究行為改變、社會影響、口耳相傳,以及產品、點子與行為流行的原因。博格發表過五十多篇頂尖學術期刊論文,通俗文章散見於《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哈佛商業評論》等各大刊物。他榮登《快公司》(Fast Company)商業界最具創意人士排行榜,研究成果多次名列《紐約時報雜誌》的「年度創意」。本文選自作者著作《看不見的影響力:華頓商學院教你看清自己如何受影響,做最好的決定》(時報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