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於巴西這樣的現實,環保專家們,如巴西綠色和平組織的氣候與正義協調員法比亞娜·阿爾維(Fabiana Alves)認為,博索納羅政府現在對有關雨林濫伐和氣候變化所作的承諾只不過是說說而已。阿爾維說,「巴西的環保政策正在瓦解的時候,政府這些承諾毫無意義。僅止於將濫墾雨林合法化不足以根除對雨林的濫伐。」
儘管現實令人沮喪,但阻止濫墾濫伐巴西雨林並不是一項不可能完成的任務,特別是巴西以前曾一度接近於成功。當時巴西採用獎罰並用的方法,在不到十年的短時期就減少了80%的雨林濫伐。在2004年至2012年期間,由於巴西當局加強了環境監管,同時獎勵亞馬遜流域的社區另尋創收方法而不必開墾雨林,亞馬遜雨林遭受的破壞因而急劇下降。
巴西環保組織聯盟「氣候觀測站」(Climate Observatory)的執行秘書瑪西亞·阿斯崔尼(Marcio Astrini)說,「我們知道這是可能的,我們也知道行動之路如何走。巴西完全有能力消除對雨林的濫墾濫伐。但能否實現這一目標實際取決於政治意願。」
巴西政府對環保組織上述說法有何評論?巴西環境部和總統的辦公室均不回應記者的詢問。
如果巴西想要達到自己承諾的氣候目標,政府就必須有所作為,大力打擊破壞生態環境的犯罪。但博索納羅當上總統後,巴西主要執法機構開出的破壞雨林罰款數量降至20多年來的最低水平。由於總統允許違法者對罰款提出異議,阻礙了保護雨林制度的有效運作,未付罰款的個案積壓也越來越多。政府還試圖阻止執法人員銷毀在打擊森林砍伐和非法採礦行動中繳獲的拖拉機和機械,甚至為此解僱高級官員。
改善土地產權制度
巴西氣候、森林和農業聯盟公共政策聯席領導人安德日亞·邦佐 ·阿澤維多(Andreia Bonzo Araujo Azevedo)說,要改變現行的政策,真正解決雨林濫墾濫伐問題,巴西必須重新開始向聯邦執法機構提供資源,派遣更多執法人員對破壞雨林行為者繩之以法。政府應該發出明確清晰的信號:絶不姑息對森林的濫墾濫伐。
阿澤維多說,「巴西擁有世界上最健全的環境立法體系。我們缺少的只是法律的執行。我們今天最大的挑戰是確保國民遵守法律。」
阿澤維多補充說,改革巴西的土地產權制度是一個較易開始著手的措施。目前在巴西,若某人霸佔一片森林,可以宣稱自己是這片森林的主人,從而自動獲得土地產權。理論上,宣稱對土地產權的擁有尚屬於臨時性質,要由政府官員核實後才能正式成立,但官方核實這一程序通常是不了了之。巴西的土地掠奪者通過這種方式霸佔了亞馬遜地區約1860萬公頃的森林,他們經常利用這種霸佔而來的土地產權獲得資金貸款,用來購買砍伐樹木清理林地所需的重型機械。